妻子难产生命垂危,丈夫拒签字认为无需手术,1尸2命后医院被起诉

懿儿打豆豆 2022-08-13 17:41:51

“再不签字抢救,就一尸两命!”北京,妻子怀孕后难产被送进医院,医生诊断为肺炎,心脏已经衰竭必须马上剖腹产手术,否则一尸两命。而丈夫肖某却坚信妻子只是普通感冒,不需要手术,认为手术都是骗钱。

“再不手术就不来急了”面对医生的苦苦哀求以及决定为其免费入院接受治疗,肖某无动于衷,采访的女记者甚至大喊“你如果没钱,只要你签字,我就给你一万!”面对他人的焦急和好意,肖某却依然不肯签字,还说:无缘无故她为啥给我钱?肯定是骗子。

最终因为肖某的不肯签字,导致妻儿双双离开人世,一尸两命。妻子父母知道后,认为妻子的死除了肖某不肯签字外,医院的见死不救也是导致女儿死亡的原因,于是将医院告上法院,但最终败诉,医院人道主义补助了10万元。(央视网)

@王仪律

这件事情发生在2007年的北京,在当时引起了巨大的轰动,网友关注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丈夫肖某的愚昧无知感到愤怒,二是即便肖某拒绝签字,医院为何放任两条生命的逝去?

在网络讨论中,很多人将关注的重点变成了第二个,认为医院的不救助是冷漠的表现,仅仅因为丈夫的不签字就放弃了两条生命,甚至上上升到对救助制度的不满。

然而这种看法是严重有问题的。按照当时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面对不愿意签字的肖某,也真的是无能为力。

当时规定,实施手术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由其家属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也就是说,有家属在,必须要由家属签字,在找不到家属的情况下,在请示领导后可以主动实施手术。本案中,不是医院不愿要开刀,而是孕妇丈夫就在边上不同意签字,因此医院是不能主动做手术的。医院和医生只能尊重患者家属的知情选择。

因此,孕妇父母去起诉医院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医院不能主动救助,女儿一尸两命的根本原因在于女婿肖某不签字。因此,在一尸两命的情况下,肖某不签字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就是值得讨论的问题。

我认为肖某是属于犯罪,而且是构成故意杀人罪。虽然他并没有直接实施杀害怀孕妻子的行为,但是他的行为是导致妻子死亡的根本原因。

肖某的行为属于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刑法规定夫妻之间具有法定的作为义务,面对妻子生死攸关的情况,肖某不但不积极妻子,反而拖延时间,而这种拖延更是完全的切断了后续他人对妻子进行救助的可能性,直接增加了孕妇死亡的危险性,丈夫肖某拒签行为是妻子死亡的决定性原因。

因此,肖某在送妻子去医院后却拒绝签字就有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

怀孕的妻子已经死亡,对于肖某当时为何拒绝签字的原因,有很多解释,可能是因为穷、认为医生都是骗子、甚至是想生二胎,但这这些都是无稽之谈,能有什么比得上两条生命更重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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