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
济南一名大学生因见义勇为帮助他人却遭到刑拘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这起事件不仅让人们对见义勇为行为产生了疑虑,更让人们对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产生了深刻的反思。
据悉,这名济南学生在看到一名女子遭受不法侵害时,勇敢地上前制止并成功解救了受害者。
因此与几名醉汉发生了冲突,警方赶到后,双方以互殴签署了和解协议。
可是警方走后,几名醉汉又开始作死,不顾阻拦爬进学校殴打这一名见义勇为的男同学。
还掐起了他的脖子,这可是赤裸裸的谋杀。
面对这样的情况,男同学怒打醉汉,一拳将其打倒在地,造成了对方脑疝。
事后醉汉房报警,男同学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为由刑事拘留。
这一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
人们纷纷表示,如果见义勇为有什么错?为什么见义勇为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被谋杀无法反抗,反抗就是故意伤害?那么社会的正义和良知将何去何从?
在法律上,见义勇为行为通常被视为一种正当防卫行为,是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界定见义勇为行为与非法行为的界限却成为了一个难题。
尤其是在一些复杂的案件中,如何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更是对法律公正性的考验。
这起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他们呼吁,法律应该保护那些勇敢站出来维护社会正义的人,而不是让他们流血又流泪。
同时,也有一些人认为,法律应该更加公正、透明地处理这类案件,让公众对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产生信心。
4月16日。
有消息称这一名见义勇为的男同学,已经回家,属于取保候审。
这一个消息,得到了男同学家人的确认。
可是,在媒体中,却以“与醉汉冲突被刑拘大学生已回家”来形容这一件事,实在是叫人感到意难平。
什么叫做冲突?
这一位大学生一开始明明是见义勇为,锄强扶弱,帮助受害的女学生。
后来自己成为受害者被殴打危及生命,这不应该叫做冲突,而是被侵害,殴打,反击。
不得不说,如今的媒体对于事件的报道,真的是过于冷血和客观,叫人感到不可思议,甚至怀疑这是机器人写出来的通稿。
不得不说,张艺谋导演执导的《第二十条》依然历历在目,这一部电影的案例,或者就是这一起案件的真实写照。
而影片中,高叶对于公平正义的最后告别,或许就是我们最想说的话。
不得不说,其实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并不仅仅是犯罪本身,更加是执法者对于犯罪的处理与态度。
特别是面对一些可能会按照程序和法律是对的,但是却于情于理不合的情况,他们缺乏基本的判断能力。
好像机器人一样,断章取义地去执法,才是最可怕的。
特别是在法律条款不够仔细和完善的情况下,更叫人感到担忧。
对此,你怎么看?
依现在已知情况,警方的意思是我们的儿女在学校被流氓骚扰不能还手,把流氓打伤了要负法律责任[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谁能来保护我们的孩子?????
好文章[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