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才女恋爱脑的一生,为恋人放弃学业,为恋人与父母分隔两地

舒适杂谈 2024-01-13 21:17:52

1931年的某天,清华大礼堂正在上演著名话剧《娜拉》,那时还在念高中的郑秀观看了这场演出。

演出结束,与郑秀相识的演员指着已经卸妆的曹禺,他就上刚才台上的娜拉。

这让郑秀吃惊不已,怎么也不会想到面前这个戴着眼镜,个子有些矮,其貌不扬的男青年,居然会是舞台那个活蹦乱跳的娜拉。

也只是吃惊而已,此时的郑秀对曹禺并无感觉,她希望自己的对象是高个子,最好是一位理科生。

但是曹禺却对这位面容姣好,气质优雅的高中生一见钟情。

所谓的一见钟情,其实不过见色起意。

一年后,郑秀考进清华大学法律系。

曹禺虽然心中高兴,却无法接近这位清华才女。

到了1933年春,曹禺的机会来了。

清华一年一度校庆戏剧排演活动开始了。

曹禺选定《罪》这出话剧。

《罪》这部话剧只有三个角色,弟弟、哥哥、女孩。

弟弟由曹禺出演,孙毓棠演哥哥。

那么谁来演女孩呢?

曹禺自然而然就推荐了郑秀,郑秀并没有拒绝。

排练是在曹禺的宿舍里进行的,每当排练结束后曹禺都会送郑秀回宿舍。

排练时间约有一个月,日久生情,随着对曹禺的深入了解,郑秀渐渐爱上了这位文学青年。

两人就这么成为了男女朋友。

1933年的夏天,清华放暑假。

郑秀和曹禺都没有回家,而是待在了校园。

两人整天在清华园图书馆的西洋文学系阅览大厅,相对而坐,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

此时的曹禺正在创作话剧《雷雨》,也是他的第一部大作。

郑秀则是《雷雨》的第一位读者。

到了八月底,曹禺这部皇皇大作定稿。

郑秀惊叹于曹禺的才华。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自此郑秀将一颗心都交给了曹禺,陷入到对曹禺的爱恋当中,无法自拔。

1936年,南京成立戏剧专科学校,曹禺应聘到南京。

为了不与自己的情郎分别,郑秀居然放弃了自己的学业,也到了南京,在审计部当了一名小职员。

1937年,曹禺和郑秀正式结为夫妻。

随着爱情当中的激情褪去,生活习惯所带来的不和开始消磨两人之间的感情。

郑秀洁癖非常严重,但是曹禺却不修边幅。

有一次郑秀逼着曹禺洗澡,在浴室放好热水,更是将门反锁。

但是曹禺呢,拿着一本进了浴室,故意把水弄得很响,装作洗澡实际上在看书。

过了半个小时,郑秀进入浴室,发现曹禺已经睡着了。

当时由于生活单调,郑秀经常便和剧校的一些女性打麻将,还经常让曹禺陪打,搞得曹禺对此极度不满。

不久之后曹禺移情别恋,爱上一位名叫方瑞的女性。

两年之后,曹禺与方瑞同居,并向郑秀提出了离婚,此时两人也才结婚三年,相恋七年。

郑秀自然不同意,双方就这么僵持着。

到了1948年,郑秀的父亲郑烈准备将一家老小送到台湾。

郑烈希望自己的女儿也能前往台湾。

郑秀一心扑到曹禺身上,即使曹禺出轨,两人分居,郑秀对曹禺的爱意仍然不变。

最终郑秀还是和一双儿女留在的大陆,依旧希望能够挽回丈夫的心。

自此郑秀与自己的父母天各一方,终生没有再见。

此时的曹禺已经与方瑞同居六年,不仅没有回心转意,反而更加希望能与郑秀离婚。

1950年,《婚姻法》颁布。

曹禺必须要做个了断,要么与郑秀离婚,要么与方瑞分手,否则就是违法。

曹禺再一次提出了离婚,郑秀依旧不想离婚,便为难曹禺,要他付500元离婚费,郑秀断定曹禺拿不出这样一笔巨款。

事实上曹禺确实拿不出,最后还是在周总理的帮助下曹禺才得以支付这笔巨款。

就这样这对在清华爱的死去活来的恋人终于离婚了。

离婚后的郑秀没有选择嫁人,依旧等待着曹禺。

1974年,方瑞去世。

此时的郑秀以为的曙光到了,希望能够与曹禺复婚。

但是曹禺依旧没有回心转意,而是在1979年与京剧演员李玉茹结婚。

郑秀的心愿落空。

1989年,郑秀病重,希望能见曹禺一面,但终究两人还是没见面。

郑秀去世后,曹禺也没去吊唁,只是送去了一个花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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