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子撞断学校内绿化树枝被索赔8000元,校方:该树市价五万元

小憬看体育 2023-08-31 15:35:08

近日,一名女子驾车进入校园不慎碰撞学校的一枝绿化树枝,最后校方竟然要求索赔8000元?

这得是多名贵的树木,才能不慎折断了一枝树枝而已,就被学校方索要8000元的“天价赔偿”?这其中又有什么缘故呢?

«——【·案件回顾·】——»

学校种植罗汉松,如此名贵合适吗?

据了解,本案涉及到的学校是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的武艺新纪元双语学校。这所学校是武义县人民政府与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合作举办的一所寄宿制学校,坐落于湖山街道川北路。

学校环境

学校的占地面积极其广泛,校园内绿化设施也是相当不错的。校内庞大的绿化区域有一片就是种植的罗汉松。

很多人都知道罗汉松属于我国常绿乔木,对一般土壤适应性都挺强,除了能做观赏型绿化带之外,它的果实和根部都具有药用价值,还能作为建筑木材制作家具,具有防潮、防虫害等功能,

为此国内不少人对其盲目追捧,将罗汉松炒作成天价树木,这种树木还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所以涉事学校将罗汉松作为绿化植物,也让人感到有一丝不妥。

送货女司机撞断最长一根树枝。

案发当天,一名女师傅给学校送东西,因为送的东西比较多,所以这位女师傅开了一辆小卡车。学校里面好多都是绿化植被都很茂盛,这位女师傅也是一个谨慎人,开着车慢慢经过绿化区。

可人们常说,越紧张就越容易出错。

如此小心翼翼,可还是出了错:车子在经过一片绿化区域时,因为卡车车身稍微有点大,所以转弯时便不慎将旁边一棵绿化罗汉松的枝条打落了下来。

事情发生以后,这名女士立即下车查看,发现被折断的是松柏上最长的枝条。学校的工作人员也立即来到现场,跟这位女士进行沟通。

除此之外,学校方也马上对这件事进行报警,涉事女子也联系了保险公司,希望将此事妥善解决。

最终学校和涉事女子经过商议,要求这位女士对折断的松柏进行赔偿8000元,学校就不再追究其他责任。

校方回应含糊

8月27日,女子因为越想越觉得不平,便将此事发到了自己的社交软件上。

8月28日有记者了解了这一情况之后,就打电话到校方询问是否存在这样的情况,以及为什么折断了一枝普通的绿化植物居然要求赔偿8000元。

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告诉记者确实是有这么一件事情,并且目前这名女士已经和学校达成了和解,事情已经完整的解决了。

至于为什么一棵普通的绿化松柏要求赔偿8000元,工作人员却支支吾吾,只是说被撞断的是罗汉松,市场价格非常高。

而要求对方赔偿8000元完全符合常理,因为这是一个观景用的罗汉松,记者如果有其他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自行了解一下罗汉松的市场价格。

发至互联网,事情发酵引发争议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究竟是有多么金贵的树在折断了一枝之后居然要赔偿8000元?学校明显就是看着这位女士不懂事或者好拿捏,故意敲诈勒索她。

而且目前我国国内对于罗汉松的价格已经炒的异常的高了,有些罗汉松根本不如大家说的这么值钱。这位女士只不过是折断了一枝观赏性绿化植物,居然狮子大开口的要求撞树人赔偿8000元,这明显就是在对这位女士进行敲诈!

也有网友表示,罗汉松价格本来就贵,这种树不但具有观赏性,又具有经济价值,还是国家法定保护植物。

而现在被折断的是整棵树木上最长的一枝,这即将导致这棵树木的市场价值大打折扣,既然完成了损失,所以依据损失要价赔偿也是有道理的。

同时,也有部分网友表示,撞坏了树确实是要赔偿,但是这位女士一人承担8000元是不是真的太多了?保险公司对此有责任的也应当承担责任,不能让这位女士一人承担。

对于这件事,大家都是各执一词,众说纷纭。

虽然学校工作人员表示这件事已经和涉事女士协商处理完毕,可依照目前的形式来看,涉事女士还想与学校在协商,事情依旧处于没有一个确切的处理结果阶段。

网友说学校故意敲诈勒索这位女士有法律依据吗?这位女士撞折了树枝的行为涉及法律问题吗?

«——【·以法释案·】——»

学校构成敲诈勒索罪吗?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使用恐吓、威胁的手段,要求他人基于对方的恐吓、威胁行为做出处分财产的意识,最终做出处分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学校要求对方根据市场价进行赔偿,主观上不存再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女师自己处分8000元来赔偿学校树枝,并不是基于学校给自己的胁迫、恐吓行为。综上所述,学校要求女师傅进行赔偿是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这位女师傅不小心把树枝折断的行为如何评价?涉及犯罪吗?

我国《刑法》规定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必须要有毁坏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最终毁坏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才构成此罪。

本案中的女师傅因为主观上属于过失心态导致折断了学校的罗汉松,对于过失毁坏财物的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也就是说女师傅只要就自己的损毁行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就可以。

对于本案中折断一枝观赏型绿化罗汉松赔偿8000元这一赔偿要求,有人反对也有人支持。东西被损坏,要求赔偿很合理,但是对于赔偿的定价一定不要矫枉过正。

校方主张的是自己的赔偿要求是根据当时罗汉松的市场价值来评估的,但是不是值这个价钱,还应该多方考虑,不要使他人陷入两难境地。

【不知大家对此有何看法呢?欢迎到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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