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权县应急管理局 左权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3日至1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执法六处对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进行督导检查时,现场发现2条重大事故隐患:
1.“煤矿将11504底抽巷掘进工作面作为独立工程发包给山西宏厦第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五)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针对检查情况,2024年9月6日,执法六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晋煤安监执六罚〔2024〕10801-1-1号】,责令正珠煤业停产整顿3日(制定并严格落实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将采掘工作面外包)。
2.“在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上查看正珠煤业11504底抽巷掘进工作面2024年8月7日的甲烷传感器安设及运行状况,发现该矿在实施防突措施钻孔时瓦斯涌出导致甲烷传感器T1发生超限报警,在钻机回风侧10m范围内未设置甲烷传感器以上事实违反了《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针对检查情况,2024年9月6日,执法六处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晋煤安监执六罚〔2024〕10801-2-1号】,责令正珠煤业停产整顿3日(制定并严格落实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安设甲烷传感器)。
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建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的通知》(晋应急发〔2019〕188号),现对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山西汾西瑞泰井矿正珠煤业有限公司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重大事故隐患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资金、责任人和措施,进行整改落实。晋能控股南煤集团要派专人驻矿盯守,督促重大隐患挂牌销号。
二、县应急局挂牌督办责任人在停产整顿期间,随时到矿跟踪落实,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并安排包保人员跟踪督促,确保该矿对所提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三、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矿复工复产验收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24〕26号)规定组织开展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正珠煤业在结束全面整顿并自行验收合格后,申请晋能控股南煤集团复工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晋能控股南煤集团报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复工复产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左权县应急管理局 左权县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9日
(信息来源:左权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