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报警!昨晚他强暴了我。”刘叶紧张地向警察呼喊着。她的手指着陆宇浩。
“警官,请相信我,我没有强暴她,是她先主动的。”陆宇浩急忙辩解道。
“你都说了我是你找的‘乐子’,你明明是故意的!”刘叶愤怒地反驳道。
“谁知道你会走到我的房间里来!而且我没有使用任何暴力手段,不构成强暴。”陆宇浩情绪激动地说道。
警察听到双方的争执,感到困惑。为了缓和局势,他们劝说双方冷静下来,并要求他们详细描述了事件的发生经过。
一、迷失的酒后女孩
刘叶出生在江苏省的一个小县城,今年20岁,她有着可爱迷人的外表和火辣婀娜的身材,目前正在读大二。一天,丽丽放假回到家,她和爸爸说了自己正在谈恋爱的事情。
“女儿这么这么大了,谈恋爱爸爸是不反对的。男生什么学历呀?”刘叶爸爸问道。“他……他高中毕业。”刘叶回答道。“什么?高中学历?闺女他给不了你幸福的,我不同意!”爸爸态度坚决地说道。
“你怎么知道他给不了我幸福,不,我就要和他在一起!”刘叶委屈的说道。说罢,从家里跑了出来。
爸爸的态度让刘叶十分伤心,于是她打电话给男友高航,讲述了吵架的经过,并希望高航能来陪自己。高航听到女友在电话另一端哭得泣不成声,便马上赶了过去。
两人来到一家酒吧,一边谈心一边喝酒,不胜酒力的刘叶很快就醉的不省人事。于是,高航将其带到了酒吧附近的旅店,并办理了入住。
“先生您好,这是您的房间号码609房间。”前台礼貌地说道。“好的,谢谢!”
高航正拿着房卡,扶着刘叶走到电梯门口时,前台叫住了高航:“先生,抱歉,有些信息需要您再核实一下。”高航把刘叶安置好,便走向了前台。
可谁知,就在高航离开后不久电梯门打开了,迷迷糊糊的刘叶自己走进了电梯,按了5楼的按钮,到达后便朝着“509”走去。
二、酒后误会变乌龙
而这家旅馆509号房真实住客是陆宇浩。陆宇浩与其同事王哥前来江苏出差,临近傍晚,两人便找了旅馆,开了两间房准备住下。两人刚收拾好行李,王哥就说自己已经饿得咕咕叫了,叫陆宇浩和自己去吃饭。
陆宇浩自己也觉得有点饿了,所以就马上穿好了衣服,冲出了门,也没顾及门锁是否锁好。饭桌上的王哥和陆宇浩聊得十分投缘。
王哥左手拿着啤酒,右手搂着陆宇浩的肩膀说道:“宇浩哇,你最近工作确实挺卖力的,累坏了吧。来别客气,今晚我给你找点乐子,让你放松放松。”
毕竟都是成年人,陆宇浩一下子就明白了王哥说的乐子什么意思。于是,咧着嘴角说道:“那太好了,这得感谢王哥,来我敬你王哥!”说罢,两人端起来酒杯一饮而尽。
就在陆宇浩给王哥倒酒的时候,王哥的电话响了,说了两句就挂断了。王哥紧接着和陆宇浩说道:“宇浩,快!别喝了,你的乐子到了,回房间吧。”
听到乐子到了,陆宇浩赶忙放下了手中的酒杯,哼着小曲,跑回了房间。而此时,刘叶早已误打误撞走进了509。跑到509房门口的陆宇浩,隔着门缝便看到了一个身材火辣的妙龄少女在屋子里。
他以为刘叶就是王哥说的乐子,所以,一进去就蒙住了刘叶的眼睛并说道:“美女,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此时,醉酒的刘叶以为这是刚刚上楼的男友,所以就反身搂住了陆宇浩的脖子,并说道:“没有,现在刚刚好。”
刘叶情不自禁的就吻了下去。陆宇浩见美女这么主动,自己也不能“示弱”,便把刘叶一把扑到在了床上,随后两人翻云覆雨。期间刘叶不但没有反抗而是十分的配合,这让陆宇浩十分开心,还想着明早和王哥说让他为美女点一个五星好评。
可能是两人过于投入,根本没有听到门外传来的敲门声,一场误会就此展开。
三、指控的纠纷
第二天一早,刘叶从睡梦中醒来,她手扶着晕沉的头慢慢坐了起来,刚睁开眼睛就惊讶地发现睡在自己枕边的是一个陌生男子。她掀开被子一看自己竟是一丝不挂。
“啊!你对我做了什么!”刘叶蜷缩在床上一角,手中抱着被子。被惊喊声惊醒的陆宇浩十分蒙,不耐烦地说道:“你喊什么,王哥已经付过钱了,再说了,你昨天那么主动,怎么算我欺负你呢?”
“付什么钱?我根本不认识你,你在说什么?”刘叶深感受到了屈辱,于是委屈的说道。“你不是王哥点的‘乐子’吗?”陆宇浩问道。“谁是你点的乐子!我要报警,你强暴我。”刘叶哭着说道。
看到掏出手机拨打电话的刘叶,陆宇浩有点坐不住了。他走上前去说道:“咱们有事好商量,既然你不是,你想怎么解决。”刘叶心想自己才20岁,不能轻饶了他,所以提出5万元的赔偿款。
听到刘叶的要求,陆宇浩感到非常气愤。他觉得刘叶自己走错房间,而且十分主动,自己根本不算强暴,即使报案,自己也在理。同时,如果真的赔给刘叶5万元,自己就相当于花了5完找了一个“乐子”实在是太吃亏了。
于是陆宇浩拒绝了刘叶的赔偿要求,选择报案处理此事。两人穿好衣服,一同来到了公安局,接着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四、案件的最终判决
当面对男女双方的指责时,真相似乎变得难以辨别。社会舆论也分为两种声音,一方支持刘叶,认为她是受害者;而另一方支持陆子浩,主张他是无辜的。这样的争议使得真相更加扑朔迷离,究竟是强奸还是误会?人们渴望真相的水落石出。
那么,强奸罪的判罪依据到底是什么呢?
强奸罪的界定:
(1)强奸罪的本质: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
(2)犯罪对象:妇女;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合奸幼女必须非雏妓)。强奸尸体不够成强奸罪,应构成侮辱尸体罪。
(3)行为方式:“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的理解:达到致使被害妇女不能、不敢、不知反抗的状态;暴力、胁迫手段必须达到使妇女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其他手段:趁被害妇女熟睡、重病、晕倒;冒充被害妇女的丈夫、情人;迷奸;例:警察骗某妇女说只要发生性关系就可以让她的丈夫提前释放,此欺骗行为不构成强奸罪。
(4)违背妇女意志的理解:必须行为人认识到妇女不同意,且被害妇女确实不同意,两个条件缺少一个,就不成立。
(5)犯罪主体:十四周岁以上的男性。女人也可以成为强奸罪中的帮助犯,教唆犯,间接正犯和共犯
(6)强奸罪的特殊形式:奸淫幼女的行为只要行为人认识到女方一定或可能是幼女、或者不管女方是否幼女,而决意实施奸淫行为,被奸淫的又确实是幼女的,就构成强奸罪。
在本案中,陆子浩虽然没有使用暴力和恐吓威胁等手段,且在性行为过程中,刘叶起主导作用,陆子浩只是配合了她的行为。
但是也要考虑到刘叶当时处于昏睡状态,无法反抗的状态,与此同时的陆子浩是清醒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与处于意识模糊状态的女性发生了性关系,这也构成了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法定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陆宇浩最终,经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陆宇浩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五、总结与反思
对于上述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点总结与反思:
1、同意和自愿的重要性:在性行为中,双方的同意和自愿是至关重要的。如果其中一方没有给予真正的同意,那么行为即使发生在醉酒状态下,也可能被认定为侵犯。在这种情况下,性行为发生后的后悔并不意味着原本是非自愿的。
2、醉酒状态下的责任:在醉酒状态下,人们的判断力和自控能力通常会受到影响。对于喝醉的人来说,他们有责任采取措施确保自己的安全,并避免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3、调查和评估的必要性:当有类似的案件发生时,警方和司法机构有责任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警方需要收集所有的证据和证言,以区分是否存在真正的侵犯行为。特别是在考虑到涉及双方都可能存在记忆模糊或不清楚情况的情况下,调查的深入是十分重要的。
4、公正和平等的原则:在判决这类案件时,法律必须遵循公正和平等的原则。这就意味着需要权衡并考虑双方的证据和陈述,并确保判决是基于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总的来说,这个情节涉及到性行为中的同意问题以及在醉酒状态下的责任问题。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发生一些可能导致后悔和不良后果的行为。对于类似案件,我们必须确保公正的调查,并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据做出判决,以维护社会的公信力和正义。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性行为中同意和责任的教育和意识培养。
应该对当事法官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男的应该反告,告这个女的强奸!!
真TM冤[吃瓜]
全世界的男人百分之九十九都不会认为这是强奸
原来陈冠希的做法是对的,多年前就教育大家一定要自证清白[鼓掌]
典型的选择性理解“无法反抗的状态”的意思。什么叫无法反抗的状态?是我想反抗,但是没有能力或者不知道。根据描述,陆某没有强迫,不存在没有能力反抗。另外刘某虽然醉酒,但是还是有意识的主动发生关系,所以不存在不知情。或许有人说,她意识模糊认错人了。大哥,大家都成年人,她要是意识模糊给我来一刀,要不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许又有人说,陆某明知她喝醉酒可能意识模糊。拜托,喝没喝醉酒,谁判断得清,谁又知道她是不是装的。总之,从法律公平公正的角度来讲,疑点应该归于被告。那么从被告的角度来讲,陆某也有很大的冤枉啊。谁知道这女的是不是仙人跳,谁知道她是不是下套路呢,谁又知道她是不是反悔而已,等等等。所以说,强奸罪最大的基本原则是有没有暴力压迫,有没有违背妇女意愿,有没有达到年龄。
你们也真信,能骗一个是一个
告诉我们以后要拍照留点证据
法律解释权真是个好东西啊!
仙人跳撕票
无聊!
好像美国有陪审团,大家按照普世价值观来评判。就因为是女性,把自己的错误让男人来承担。最后坑了无辜男人的5年光阴。这判决没有了因果关系,只有我是女人我说你强奸就是强奸
能编的认真点吗?她男朋友为什么不找她?不知道去哪个房间了可以要求前台调取监控。
谁叫你是男人,还说女人是弱者,现在谁才是真正的弱者?受伤害的永远是男人
怎么证明女人醉酒?她说喝醉了就是喝醉了?不是敲诈吗?
只要不是醉的不醒人事,基本上神智是清醒的,无论男女,所有那些酒后打人杀人的,本质上其基因是邪恶,只是清醒时被控制得很好。
这是联合起来敲诈吧!
应算嫖娼价格没淡拢!
小便你接着编[???]
当然算了,而且要从严从重从快审判,趁人之危趁火打劫人人得而诛之。
你特么编的也靠谱点
看到男朋友核对信息那就直接退出,后面不用看了
这什么法官啊,捡尸的不违法,被醉鬼上了是犯罪
这个要判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