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法院发出首份要素式刑事判决书,1天“立审结”7起危险驾驶罪案

每日一字 2024-03-14 14:40:35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合理有效配置司法资源,3月13日,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在一天内立、审、结快速办理7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并集中宣判。与往常不同的是,此次庭审结束后,蛟河法院首次向公诉人及被告人送达了新型刑事裁判文书——要素式刑事判决书,在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速裁快审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蛟河法院要素式刑事判决书以要点的形式罗列公诉机关、被告人基本情况、公诉机关指控事实、查明事实、判决理由、法律依据、判决结果等内容。相较传统文书,对程序性说明的文字进行了大量缩减,文书内容更简明精炼、条理清晰。

其主要优势体现在:一是针对刑事速裁案件,加强依法裁判,提升当庭宣判效率;二是统一刑事判决书制作要素,精简规范文书格式与内容,实现刑事判决书的标准化与流程化,让法院裁判简洁、清晰、明确;三是更优更快办理刑事速裁案件,可以集中力量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最终实现“细、准、好”的办案目标。

“要素式”审判,缩短了开庭时间和文书制作时间,从立案到结案仅用了1个工作日,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此次发出的要素式刑事裁判文书是蛟河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效的一次积极尝试。

下一步,蛟河法院将继续不断探索、完善“要素式”裁判文书的适用情形及审判模式,搭建“简案速裁、普案快审、类案专审、难案精审”的办案模式,在持续提升司法审判效率的基础上,保证案件质量,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蛟河市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刘石

审核: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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