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看中11岁女孩后将其拐走当儿媳,网友质疑法院,判罚太低了

微笑以凉 2024-04-02 11:43:51

近日,一起发生在贵州某村的拐骗儿童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云南女子杨某在贵州六盘水市某村遇见一名11岁的女孩小张后,提出将女孩带回云南嫁给自己的儿子张某。在遭到女孩父亲的拒绝后,杨某趁女孩独自在家时私自将其带走,并让儿子张某将女孩带回云南家中。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杨某和张某因犯拐骗儿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和7个月。

这一判决结果引发了网友的疑问:为何涉及拐骗儿童的罪行,刑期却相对较短,特别是张某的7个月刑期,是否能够体现出法律对于此类犯罪行为的严肃态度和足够的威慑力?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拐骗儿童罪的相关规定。根据刑法,拐骗儿童罪是指以欺骗、引诱等手段,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该罪行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这个案件中,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杨某和张某分别作出了有期徒刑2年和7个月的判决。案件中张某作为杨某的儿子,在犯罪过程中起到了辅助或者次要的作用,其行为的严重性和主观恶性可能相对较低。如果张某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有其他积极的悔罪行为,这些都可能成为法院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依据。

案件的发生,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如何更好地保护儿童免受侵害,确保他们的安全和权益。首先,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当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让他们了解如何识别和防范潜在的危险,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同时,家长和监护人应当加强对儿童的监护责任,确保他们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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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以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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