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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总理向国家大呼拉尔主席介绍草案
昨天(7月9日),蒙古国总理罗·奥云额尔登向国家大呼拉尔主席(议长)达·阿姆尔巴雅斯古朗递交了关于政府组织架构和政府成员组成的法律草案。
除了继续实施蒙古国中长期发展政策中的目标和措施外,为落实在国家大呼拉尔例行选举中提出的竞选纲领,新组建的蒙古国政府明确了织架构和政府成员组成。新一届政府将由总理、22名部长和16个部组成。
新一届蒙古国政府组成包括,第一副总理、负责区域发展事务的副总理、负责投资和竞争事务的副总理、3名负责具体问题的国家委员会主任或蒙古国部长。除了这些政府成员外,还有蒙古国部长、政府办公厅主任和15名负责政府事务的部长(第一副总理兼任经济发展部部长)将开展工作。
根据蒙古国总理提出的草案,政府组织架构如下:
一、政府结构
1.经济发展部;
2.外交部;
3.财政部;
4.正义、法律与内务部;
5.工业与矿产资源部;
6.文化、体育、旅游与青年部;
7.国防部;
8.自然环境与气候变化部;
9.教育部;
10.家庭和人类发展部;
11.交通运输发展部;
12.城市建设、建筑与住房部;
13.食品、农牧业与轻工业部;
14.电子发展、创新与通信部;
15.能源部;
16.卫生部;
从新的政府结构看,蒙古国政府下设部委数量没变,仍由16个部组成。其中,经济发展部、外交部、财政部、国防部、交通运输发展部,食品、农牧业与轻工业部,能源部、卫生部等8个部没有变化。
新组建或改组以下8个部。
1.正义、法律与内务部(原法律与内务部,名称上增加“正义”);
2.工业与矿产资源部(原矿业与重工业部,名称中的顺序调换,并把“重工业”改为“工业”);
3.文化、体育、旅游与青年部;(新组建部委)
4.自然环境与气候变化部;(新组建的部,原来是自然环境与旅游部,“气候变化”已体现到部委名称中)
5.教育部;
6.家庭和人类发展部(新组建的部);
7.城市建设、建筑与住房部(原建筑与城市建设部,增加了“住房”);
8.电子发展、创新与通信部(原电子发展与通信部,增加了“创新”);二、政府成员组成
1.蒙古国总理
2.蒙古国第一副总理兼经济发展部长;
3.蒙古副总理(负责紧急状态事务);
4.蒙古副总理(负责竞争问题);
5.蒙古国部长、政府办公厅主任;
6.蒙古国部长、国家监督评估委员会主任;
7.蒙古国部长、20分钟城市-国家委员会主任;
8.蒙古国部长、国家口岸复兴委员会主任;
9.外交部部长;
10.财政部部长;
11.正义、法律与内务部部长;
12.工业与矿产资源部部长;
13.文化、体育、旅游与青年部部长;
14.国防部部长;
15.自然环境与气候变化部部长;
16.教育部部长;
17.家庭和人类发展部部长;
18.交通运输发展部部长;
19.城市建设、建筑与住房部部长;
20.食品、农牧业与轻工业部部长;
21.电子发展、创新与通信部部长;
22.能源部部长;
23.卫生部部长。
从政府成员组成看,新增一名副总理,原来3名没有具体部委实体(口岸、拥堵和体育)的部长,职责有变化,新增“蒙古国部长、国家监督评估委员会主任”、“蒙古国部长、20分钟城市-国家委员会主任”,“蒙古国部长、国家口岸复兴委员会主任”职位没有变化。
据悉,今天蒙古人民党领导委员会、国家大呼拉尔蒙古人民党小组举行会议,将此问题提交国家大呼拉尔讨论。
“多彩蒙古”将继续关注蒙古国政府组建情况。
消息来源:“多彩蒙古”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