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随心所欲,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谁来保障?

肖德琼聊娱乐 2023-02-15 11:57:02

本人名叫田燕,2000年就职于上海国龙仪器仪表有限公司,在2008年与该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直服务于这家公司,工作认真踏实,勤勤恳恳。2009年开始在调试岗位工作至2021年11月9日。因2021年5月25日房产买卖需前往银行面签,不得已以向公司请假,被主管王某刁难拒绝,无奈只好找老板协调,王某这才勉强签了请假手续。也许王某因此感到很丢面子怀恨在心,事后竟然把请假条撕毁(平常我们公司人请假很难,请假一天要扣奖金和工资700元,请不起假,就算有生病一般我都会拖到周末去看医生。

主管王某是老板女儿,刚接管公司不久,所谓的新官上任三把火吧!先拿老员工开刀,或者是一朝天子一朝臣吧)。5月26日早上主管王某通知我25日请假要算旷工,我留有假条照片(如图)向王某申辩,引发了王某的极度不满,王某即刻撤除了我手上的调试工作,并且找人霸占了我的岗位,蛮恨地责令我去车间焊接或打扫卫生,我不愿意去,就呆在原岗位等待。此刻王某扬言要开除我,5月28日王某真拿了一份解除劳动协议让我签,如图:

我当然不会签,一直待在原岗位坚持待岗,直至2021年11月9号被强行驱离调试工作场所。在这五个月中公司没有给我发过一分钱的工资,还三番五次报警让我离开调试工作场所。期间,侮辱恐吓,备受煎熬的我身心疲惫,无奈只得向劳动仲裁提起仲裁要求恢复岗位,由于双方都不服,此案直接打到终审才结束。劳动仲裁,一审和二审法院均判决公司换岗依据不足,缺乏诚信是不合理的,也就是无理由换岗。如图:

(截自松劳人仲(2021)办字第2008号)

(截自2021沪0117民初14120号民事判决书)

(截自2022沪01民终2954号民事判决书)

(截自2022沪01民终2954号民事判决书)

本想着有了这三份法律公正的判决公司会纠错,公司非但没有纠错,反而在11月8日报警驱赶我未成,又在11月9日中午将我强行驱离调试工作场所后,下午又开出旷工函,如图:

就这样我被公司单方面解职。如此行径,这样对待一个20多年勤勤恳恳以厂为家的老员工,良心何在?天理何在?于是我向劳动仲裁提起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诉讼,劳动仲裁支持了我主张,判决上海国龙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田燕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184000元,该裁决书已认定了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松劳人仲2021办字第3982号),只是赔偿计算年限按社保缴纳年限开始,与实际工作年限有差异,社保缴纳之前还有九年的综合保险时间未计算赔偿。

于是我再次向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2022年3月开庭审理,焦急的漫长等待中,法院又下了通知5月13日再次开庭.于是我又陷入了煎熬的等待,等待了90多天后判决书还是没有消息,我天天打法官的电话,不知打了多少通我都记不清了,在本年的11月14号这天终于打通了法官的电话询问后,当日法官才把判决书发给我,这次我收到的却是一份奇葩判决,该法官判定的是“根据原告陈述,11月9日之前其一直在调试岗位,且11月9日当天被告仅不同意其进入调试车间,而非被告场地,原告对此也进行了报警处理。当时,原、被告之间就调岗是否合理性的诉讼尚在审理过程中”。而事实上二中院终审判决书已于2022年5月9日下发判决公司无理换岗。主审法官却说成调岗是否存在合理性还在审理过程中,显然与事实不符。

截自(2022)沪0117民初4884号民事判决书

这份判决书中认为“作为原告之后未至新岗位,也未至原岗位报到,甚至不再去被告处,以消极方式对抗,且在被告催告后仍不去被告处,已构成旷工”。这段说辞完全颠覆了劳动仲裁裁决书对11月9日上海国龙无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包括强行驱离阻止进入调试车间工作场所的事实认定。并认定“其时间长达20来天,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被告基于此作出解除并无不当”。该法官完全无视国龙公司五个月以来不发给我工资的事实,而且本次判决的观点与其本人十个月前认为“被告对原告的调岗缺乏合理性,原告不同意调岗,拒绝到焊接岗位不能视为旷工(2021沪0117民初14120号民事判决书)”的观点完全相反,最后作出了“对其主张不支付赔偿金本院予给支持”的错误判决。这是一个荒谬和奇葩的判决。

其实这个案件非常简单,因公司个别管理人员滥用管理权,胡乱认定员工旷工引发争议而恶意带有惩罚性的换岗。因为我拒绝服从,开始了逼迫恐吓,拒不发放五个月工资。直至2021年11月9日强行驱离阻拦我进入调室车间工作场所。公司的行为已实际构成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已构成了劳动法规定的合同解除要件,即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场所均被公司终止。是什么让法官无视二中院无理换岗的终审判决?又是什么让法官忽略了国龙公司五个月来不发工资的事实?更又是什么让法官颠覆了劳动仲裁对11月9日公司强行驱离工作场所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认定?是专业知识的缺乏,还是良知的缺失,或是被资本绑架了你的关注点,而不遵循劳动法中的合同条款,竟采纳了一个不遵循劳动法,不提供劳动岗位、劳动工资、劳动场所的企业开出的无效旷工告知书?作出如此荒唐地判决。我也深切领略弱势群体维权艰辛,无奈我还得再次走上维权的道路,向二中院提起上诉。虽然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但我更真诚的祈祷能碰到一个有良知的法官,能给予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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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阅读:17707
评论列表
  • 2023-02-16 09:00

    这种事在全国都好多!能够勇敢面对不公保护自己权益的很少[点赞]!

    用户10xxx84 回复:
    这就是东莞工人捅死3条人命最根本的原因,当然也有其他原因。
    我洗可新是耗子 回复:
    是啊我曾经就是这么忍气吞声的离开公司的唉
  • 赤锚 228
    2023-02-16 10:04

    劳动者难啊,希望能有一个公平的结果。

    晨雾 回复:
    [呲牙笑][呲牙笑][呲牙笑]
    _哈哈 回复:
    学习下东莞事件中那个农民工嘛
  • 贾浩 113
    2023-02-16 12:05

    这个事情两难,公司生存需要不同人工作。当公司不需要时候又不愿支付昂贵的补偿,所以变着理由裁人

  • 2023-02-16 08:41

    [得瑟]直接连法院一起起诉

    kkmm 回复:
    喝多了就去💤睡觉!
  • 2023-02-17 10:22

    看来还得像东莞那样杀

  • 飞机 61
    2023-02-17 11:05

    都说依法维权,可是这个依法的时间成本以及耗费的个人精力实在是太高昂了

  • 2023-02-17 08:41

    一定要上诉到底,即使到北京也要打到底,老板太无德了!

    冷暖自知 回复:
    老板赌你耗不起[得瑟]
    用户11xxx41 回复:
    拖不起
  • 尘埃 45
    2023-02-16 11:58

    12345备案,然后找劳动监察。就这么简单。

    用户70xxx44 回复:
    有用嘛?如果我没经历过我还真信了。
    多彩人生梧桐雨 回复:
    哦,你是湖南省的[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 师傅 43
    2023-02-17 09:02

    判决书应实行异地上诉,初审判决书三次被打回重审或被否决的,剥夺法官资格。

  • 文月 42
    2023-02-17 07:32

    不赔偿就要她命。看她给不给。

    小八辣子 回复:
    这讨薪成本太高了 以命换命 自己的命就这么不值钱?
  • 2023-02-17 09:46

    法律法规本是好,但流程往往成了拖字的借口!法官大人:老百姓能拖吗??

  • 小草 34
    2023-02-16 23:35

    我在公司的情况跟你差不多广电包的。不知广州会怎样

    用户11xxx77 回复:
    到处都一样!
  • 飞机 34
    2023-02-17 11:06

    正是这些黑心的老板才导致了屡屡发生的暴力伤人事件

  • 2023-02-17 07:43

    支持维权

    用户94xxx48 回复:
    找谁?
  • 2023-02-17 08:02

    我们公司也一样,以经变着法赶走好多人了。

  • 2023-02-17 09:54

    好好干,日子越来越甜!清晨5点半,天刚朦朦亮田燕还没来得及吃早饭。老公默默递过来昨晚准备好的上诉资料,两人一起出门走上了去法院的道路。。。[得瑟]

  • 阿理 24
    2023-02-17 10:57

    以前先辈要实现理想有多少人要抛头颅洒热血。

  • afqya8 23
    2023-02-17 04:12

    劳动者有权益吗?

  • 2023-02-17 04:04

    工会呢?在干嘛?成摆设了吗?

    哪里人 回复:
    终就是太年轻了???
  • 2023-02-17 01:20

    老百姓维权门槛太高了

  • 如果 16
    2023-02-17 09:14

    不是以最终审判为结果吗?

  • 2023-02-17 16:17

    我们公司的股东是工会主席,品,细品[笑着哭]

    zero 回复:
    一样,我们直接是老板儿子
  • 吕均 13
    2023-02-17 12:53

    私企都是单独给工人签合同,让本人放弃社保!!

  • 2023-02-17 09:43

    我合法歇班,小工长让回去上班,结果算我旷工[笑着哭]

  • 2023-02-17 08:10

    对私营企业你的要求过高了,自己应该赶紧辞职哒

  • 2023-02-17 05:13

    这时公会就该站出来了,为工人说话!

    盛宁宏嘉 回复:
    你也不看工会拿钱谁出的大头
  • 2023-02-17 13:19

    你有事实它们也是给你拖,你有多少时间和财力去拖

  • 2023-02-17 16:55

    这位老板以后还会压榨更多的人,建议…先下手为强

  • 2023-02-17 06:28

    调试岗工资高啊,春新精工调试岗计件制,基本每个人都能有20000元一个月。好多夫妻工开大奔上下班[哭笑不得]。这个岗都是外包。好捞油水

  • 2023-02-17 09:19

    诉讼期间应视为正常工作!

  • 2023-02-17 18:17

    没想到在最发达的国际大都市,竟然也会发生如此野蛮的恶行!

  • 2023-02-17 17:48

    一裁终审,申请执行!坐等赔偿! 劳动合同赔偿金,补偿金是一个官司。 没有买社保(保险的)另案打官司。 不想怕麻烦,法律是公正的!只是时间会拖欠一些!

  • 2023-02-17 19:19

    在京东买东西小心不要被骗,有虚拟的当实物卖。。。详情页也没说明,京东客服还不处理

  • 2023-02-17 13:40

    如果法院乱判能够治罪就好了

  • 2023-02-17 11:54

    法官违法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力?希望党能够清理执法队伍,保障执法队伍的纯洁性!

  • 2023-02-17 11:57

    坚定支持你!

  • 2023-02-17 07:16

    以工作安排为由调动岗位 然后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处罚 多次处罚后 再辞退

  • 2023-02-17 13:03

    支持你[点赞]

  • 2023-02-17 19:55

    可以到检查院审诉!

  • 所以千万不要去私人企业工作

    用户10xxx41 回复:
    你能有多少选择?[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 2023-02-17 06:43

    打12345

  • 2023-02-17 06:44

    或12389

  • 2023-02-17 13:55

    什么公司单位,曝光出来

  • 2023-02-17 11:03

  • 2023-02-17 18:18

    因为一些人闹着玩儿!就把普通人玩儿啦!

  • 2023-02-17 12:24

    好好干,日子越来越甜[得瑟]

  • 2023-02-17 20:15

    以后举起刀的会越来越多[点赞]

  • 2023-02-17 19:31

    所以才会有东莞那样的事发生

  • 2023-02-17 20:26

    维权真的不易!我是过来人

  • 2023-02-17 20:49

    说穿了就处罚太轻了,要是一次罚他百来万看看还有几个搞的。

  • 2023-02-21 23:09

    我是当事人谢谢大家的支持,我会坚持的,大不了最后实在是维权无门了,大不了谁都不要活了,不就一条命嘛

  • 2023-02-17 16:01

    这种违法不需要成本[笑着哭]

    田燕 回复:
    谢谢
    田燕 回复:
    我是当事人,谢谢大家
  • 2023-02-24 21:33

    中国资本家太不是人了,太坏,

肖德琼聊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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