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不懈追求的价值目标,法治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
然而,当我们审视现实,却不难发现一些令人深思的现象,这些现象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社会在法治道路上所面临的挑战与困境。
舆论的呼声,本应是社会民意的集中体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但有时,在某些权贵眼中,却似乎变得无足轻重。他们对民众的关切和诉求选择视而不见,仿佛身处云端,与普罗大众的生活脱节。
即便全世界的普通老百姓都心知肚明的事情,也难以引起他们的重视。这种对舆论的漠视,不仅伤害了民众的感情,更削弱了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法律法规,本应是公平正义的底线和准则,是社会秩序的基石。然而,在一些冤假错案的判决中,我们却看到了权贵们“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假公济私”的丑恶行径。
法律法规的解释权,本应是客观公正的,却在他们的操纵下变得扭曲变形。这种对法律的亵渎,让公平正义的天平失衡,让人们对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产生了怀疑。
《人民的名义》中祁同伟的经典台词“如果你有权,那么规则就是为你服务的; 如果你有钱,那么规则是可以变通的;如果你既没钱,又没权,那么规则就是为你量身定制的。”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中存在的权力与规则的扭曲关系。
当权力和金钱成为规则的主宰,无权无钱的普通人便只能在规则的束缚下艰难前行。这无疑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讽刺,也反映出了当前社会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再来回看2024年8月底发生在山东青岛一名开着豪车公然逆行的女子,疑似手持器械暴力殴打正常行驶车辆的、身为退役军人司机的暴力事件,真的是令人痛心疾首。
退役军人,本应是国家和社会尊重和优待的对象,却在光天化日之下遭受如此暴行。
“我逆行怎么了?我打你怎么了?我打你的你的挨着!你去报警呀!”,由此可见,这名女子嚣张的态度,退役军人的无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而相关部门对施暴女子仅处以“拘留 10 天,罚款 1000 元”的行政处罚,这一结果是否能够真正体现法律的公正和严肃,是否能够给予受害者应有的慰藉,值得我们深思。
除了被行政拘留外,涉事女子涉嫌的交通违法等行为也可能受到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对于逆行插队和追尾前车,她可能受到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对于肇事逃逸等行为,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等,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殴打退伍军人,致退伍军人轻微伤的,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若致退伍军人轻伤及以上伤情的,涉嫌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更令人遗憾的是,原本坚决表示不接受协商和调解的、被该名女子暴力殴打到口鼻流血的、浑身不寒而栗的退役军人,在各方压力下似乎偃旗息鼓。这背后或许有着诸多无奈和苦衷,也许是面对现实的妥协,也许是各方“问候”带来的压力。
但无论如何,这一结果都让人感到悲哀。我们不禁要问,正义是否真的能够得到伸张,受害者的权益是否能够得到真正的保障?
人民日报曾发文明确指出:政府不守法,怎么让公众守法?没有政府的法治化,就不可能有社会的法治化。倘若执法者奉行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人们怎么能相信法律?倘若执法者以权压法、以权枉法,人们怎会选择法律?只有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官员的日常用语,排除对执法的非法干预,信法守法才会成为社会自觉。
“政府不守法,怎么让公众守法?”这句话振聋发聩。政府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应当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只有政府依法行政,才能为社会树立良好的榜样。
要实现法治社会中的公平正义,我们需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容易滋生腐败和不公。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保障公平正义的关键。
同时,要提高执法者的素质和法律意识,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透明。对于执法者的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此外,舆论监督也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舆论是社会的声音,是民众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我们应当鼓励媒体和公众积极参与对社会现象的监督和批评,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促使相关部门重视并解决问题。
当现实生活中突发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议论纷纷后,有关部门不能只是把希望寄托于通过持续的冷处理甚至是不予处理,静等这件事的热度下降之后,再去私下里和稀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既然在社会上发生的某件事,能够在网络上引起巨大的争议和广泛的讨论,那就足以证明类似于这样的事件对普通人能够带来的影响还是较为巨大的。
在法治的道路上,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是旁观者。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也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构建一个真正公平正义、法治健全的社会,让每一个人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自由、平等地生活。
让我们不再对权贵的漠视感到无奈,不再对冤假错案感到愤怒,不再对不公的现象感到绝望。让我们携手共进,为实现法治社会中的公平正义而不懈奋斗!
因为,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期待,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精方话外音是不是逆行等同于行车?偷梁换柱,移花接木,乾坤大挪移,众目睽睽之下是不是转换成了逆行有理、违法逆行变道加塞插队未遂借故暴力辱骂殴打侵害他人而无罪的前提与逻辑?
到了青岛,是非颠倒
没有结局的结局!
小编到底是想谈法治还是谈扭曲?受害人林某被打,与其退伍军人身份何干了?无视案件事实经过以及事后处理,单拿着退伍军人身份大书特书,带节奏,小编扭曲至极。
打你怎么了😂
说的太好了,应該影起重视,对于违法又违章的人要严惩
没治[哭笑不得]
我罚一千还不够?不够又能把我怎样?滑稽
砖家与叫兽呢?
还是那一句话,不是我说的算,也轮不到我说话!
典型的寻衅滋事!逆行违规,多次手持械在孩子面前行凶伤人!并且在帮凶协助下驾车逃跑,影响恶劣!青岛公安局必须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严惩凶手及帮凶!给全国人民一个公平公正一个说法!还社会一个和谐!
打得轻,我从来就不同情,往死里干,
我打你。你得挨着。论法,我就是法。你奈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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