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该“全面取消”?回应来了,3项权益业主们需提前知晓

尚月 2022-10-13 18:20:02

8月31日,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在演讲中提到,住房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48.9平方米。而40年前,我国城镇人均居住面积仅为3.6平米,缺房户达869万,占城市总户数47.5%,农村人均居住面积仅为8.1平方米。这些数据说明我国在城市建设上取得了亮眼成绩,人们生活居住的环境也越来越好。但与此同时,在城镇化进程不断推动下,两个很现实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第一,房价逐渐走高,百姓买房难度越来越大。不可否认的是,当前许多热点城市的房价水平已经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脱节。从“房价收入比”来看,根据诸葛找房4月份发布的房价收入比调查研究显示,2020年监测的重点100城市平均房价收入比为13.2,深圳以48.1的房价收入比居首。但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国际标准,房价收入比合理区间为3-6,48.1意味着以当地居民的工资收入而言,需要不吃不喝48年才能买得起一套房。

第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生活质量与环境参差不齐。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消息:开发商偷工减料、买卖房产虚假广告、租赁房屋克扣租金、物业收费不透明等,这些都是我们生活中可能会遭遇的事情,特别是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推动下,过去大家自行管理的“院子”如今也全部变为了高层住宅小区,曾经自发组建的居委会如今也变更为专业的物业服务人员,我们也不可避免地会与物业打交道。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业主都不满意当前的物业服务。前不久有个机构做了一个关于小区物业服务满意度的调查,累计回收问卷3500份,结果显示:对于当前物业满意的业主占比不到10%,“不满意当前物业服务”占比高达81.6%,这些不满意的业主中,建议“取消物业”占比更是达到85%以上。事实上,最近几年,随着楼市中物业相关问题曝光越来越多,有关“取消物业”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究其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1、利用业主公共区域盈利。一般来说,物业管理的小区常常会出现这样几种情况:对于业主闲置的公共区域,物业会将其作为公共停车场,让外来车辆停车并进行收费。小区电梯投放各种广告,甚至在小区大门口加装显示屏投放广告。小区内部放置各种广告牌等等。这些行为极大地影响了业主的生活,并且既然是小区的公共区域,那么收益就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但真实的情况往往是进了物业自己的腰包。

2、收费标准不透明、胡乱收费。全国36个城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费平均价格的监测数据显示,物业费用也在稳步提升,由2019年初的0.98元提升到2020年8月份的1.06元。但真实的情况却是,许多小区的业主缴纳的物业费用往往会高出不少,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因此物业可以自行决定增加物业费用,假设一个小区有2000户家庭,户均面积100㎡,那么物业费每增加0.5元,就能多收10万元,也是一笔不少的数额。此外,业主缴纳的物业费用,其用途也完全没有公示。

3、由“服从者”变为“管理者”。按照常理来看,物业与业主的关系原本是服务与被服务的一方,业主花钱图的就是享受更好的生活,但根据很多小区真实情况来看,物业只有在催缴物业费用的时候才能够见到人影,对于没有及时缴纳物业费的业主甚至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催缴。而业主有问题找物业的时候,却总是找不到人,或者遭遇物业一拖再拖,往往都是业主自行想办法解决问题。

4、影响将来房价出售与出租。关注房价的朋友都知道,一般来说拥有一个品牌物业的小区,其房价往往会比周边高出10%~20%左右,这也是许多开发商销售新房时的卖点。但反过来看,如果一个小区的物业服务很差,并且坏声誉传出去的话,对于小区整体的房价都会产生影响,未来无论是出租还是出售都会遇到困难。笔者记得2019年的时候看到过这样一则新闻,南京某小区,因为物业管理差导致三个月没有一套房成交,而且房价还比对面小区的房价低了1万元/平米。

因此,为何取消物业的“呼声”越来越高,答案就很明显了,站在业主的角度来看,自己花钱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并且公共资源被侵占,生活品质下降,甚至未来还会导致住房贬值,出租和出售都受到影响。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国内部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调查体验报告》来看,消费者满意度和现场体验得分均比较低的水平:保洁、绿化、秩序、维修满意度分别为57.34、65.17、62.76、62.48。

物业该全面取消?回应来了!

许多业主都认为,物业就应该全面取消,由业主自行管理,像过去一样,不仅钱能够花得踏实,邻里之间的关系也会更融洽一些。但也有人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如今小区规模与过去完全不同,缺乏相关的专业管理技能难以管理整个小区,此外尽管很多物业都存在问题,但也不排除一些表现优异的物业。对于这个问题,官媒新华社主办的《半月谈》,其中有一篇文章也给出了回答:虽然有关取消物业的呼声不绝于耳,但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服务方式之前,物业还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

由此可见,短期内物业取消是不可能的。不过对于物业来说,完全没有必要沮丧,文章开头提到的新闻发布会中上,住建部副部长倪虹提到了相关的问题,明确表示:“开发的偷工减料、买卖的虚假广告、租赁的克扣租金、物业收费不透明等,这些都是人民群众反映的房地产市场的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都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并提到了7月13日住建部会同8部门印发的《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目的就是希望通过三年的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今年起,3项“新权益”业主们需知晓,还将获得一笔长期收入?

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生效,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中自然也提到了物业相关的问题,对于业主来说,新增3项“新权益”,同时还有望获得一笔长期收入,需知晓:

1、业主有权更换物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此项为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有2/3的业主共同参与表决,且同意的人数超过50%才可以取消。由此可见,业主能够有权更换当前物业,比较人性化一点在于,需要有2/3的业主参与,并且同意占比达到一半以上就能取消,这样能够有效排除大部分问题物业,也不会“误伤”表现好的物业。

2、物业费用透明化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也就是说,未来物业需要公示收缴物业费用去向,让业主明白自己的钱花在了什么地方,也能够有效避免物业乱收费的情况。

3、不得暴力催缴物业费用

正如上文提到的一样,一些小区收取物业费用的时候会比较极端,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来逼迫业主缴纳物业费。因此新规规定物业服务人员也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此外,业主还有望获得一笔长期收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业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这也就意味着未来业主将获得一笔长期收入,仅仅需要支付一定的“打工费用”给物业。

无论是从高层回应还是新规来看,都证实了短期内物业不会“全面取消”的事实,但随着一系列新规出台后,物业乱象必然会得到整治,而真正表现优异、为业主服务的优秀物业能够保留下来,无论是对于已经买房的家庭还是即将买房的刚需来说,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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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2-10-13 19:18

    1.05这么便宜?坐标四线城市潮州,恒大名都物业费2.2,高出本地其他小区1块钱。

尚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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