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经济的优点是什么,用学术理论来解释,应该怎么理解?——首先,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需要知道,经济上利益分享的实践活动在资本主义之前就出现了,农业生产中的收获物的分成制就是典型的例子。工业革命后,英国煤炭和钢铁企业在产出物中实行的“比例相应增减制”也是在分配上实行利益分享的实践例子。
威茨曼分享经济的理论渊源曾经有学者把“比例相应增减制”的实践赞扬为“自李嘉图地租理论宣告以来财富分配方面的最伟大发现”。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由于严格的工资和物价管制,比例相应增减制在英国被打断。但是在美国的雇员股份所有制和日本的奖金制度都是利益分享的很好实践。理论来源于实践。
作为“分享制经济”这一经济学上的概念则是由1942年出生的美国经济学教授马丁·L·威茨曼在他1984年出版的《分享经济:用分享制代替工资制》一书中首此提出的。其核心是将劳动者的报酬与资本家的收益直接挂钩,促使劳资双方在利益分享的基础上由敌对变成合作共赢。
威茨曼的《分享经济》出版后,西方经济学界和实业界对此褒奖有加。《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称威茨曼的分享经济是“自凯恩斯理论之后最卓越的经济思想”。
《加拿大经济学月刊》评论道,该书的建设性意义在于,分享经济的提出,引起了人们重新反思当前的经济制度。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甚至在制定经济政策时也考虑要在英国经济中实行分享经济。
在威茨曼提出分享制经济之前,利润分享的思想就已经出现。分享的理论概念最早可追溯到德国古典农业区位论创始人屠能的代表作《孤立国》。
该书第二卷运用边际分析法得出工人的自然工资取决于工人必要生活资料量和劳动产品量二者的中间比例数,把用谷物或货币表示的工人必要生活资料量乘以用同一尺度表示的工人劳动产品量,然后将二者的乘积开方,便求出自然工资。
也就是说,工资不只等于必要的生活资料还要加上一定的资本利息并与企业最终经营成效挂钩。屠能本人极为看重这个公式,以至在生前就让人刻在了他的墓碑上。
他认为解决资本主义劳资矛盾的方法并不是废除私有制,而是通过分享制使每个人都成为资本的所有者。后来在1889年于巴黎举行的关于利润分享经济的国际会议上,该经济被定义为“一种可以自由签订的协议,在这个协议下员工按预先确定的固定比例接受利润中的份额。”
其实一部分古典经济学家,包括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等人提倡的“工资基金学说”也可以看做分享经济理论的早期理论渊源。该理论的要点是:第一,工资不是由生存资料决定的,而是由资本决定的。
第二,在工资基金确定后,工人的工资水平就取决于工人人数的多少。工资基金理论发现的政策意义是从理论上阐释了工人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效率之间的关系。威茨曼认为这种固定的工资总额本质上就是一种分享合同。20世纪50年代出现的人力资本理论为利润分享机制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撑。人力资本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创立的。
舒尔茨认为劳动者在生产中自身是一种人力资本,之所以劳动者自身是一种人力资本是因为劳动者具有知识和技能,这种知识和技能是劳动者在投资教育、培训与学习技能后获得的。
既然劳动者对他的这种知识和技能进行了投资,那么在生产中,劳动者知识和技能的运用也应该和其他物质资本一样获得报酬,而这种报酬只能来自企业的利润的分割。
20世纪60年代,员工持股计划的理论的出现也给了威茨曼以很大的启发。员工持股计划的理论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凯尔索在《资本家宣言》一书中提出的,为了论证员工持股计划的理论凯尔索在他的《两要素理论中》又提出了“两要素经济论”。
凯尔索认为既然劳动和资本这两个基本生产要素共同创造了财富,所以,劳动者可以通过持有企业或公司股权、拥有一定的生产性资源参与企业利润的分享。凯尔索员工持股思想对分享制经济理论的发展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威茨曼分享经济的理论内涵威茨曼是针对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西方国家的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的现象而提出的一种救治方案。在威茨曼看来,西方国家之所以出现滞涨问题,主要是分配上存在错误。长期以来,资本主义经济的分配制度是僵死的,各生产要素所有者的报酬模式相对固定,尤其是刚性的工资机制。
威茨曼认为在西方现存的工资制度下,由于工人的工资是提前预付并且相对固定的,而商品的成本又主要是由工资构成,雇主要想获得高的利润只能靠产品的数量增多和产品的价格提高,但是在一个高度竞争的商品经济社会中,产品的价格往往会随着产品数量的增加而降低。
这就意味着雇主为增加产品数量而新投入的资本,给雇主带来的利润是随着产品数量的增加而递减。
这样,一方面是“资本边际收益递减”,另一方面是工人的工资固定制度使得劳动力成本不能下降,那么作为雇主来说,虽然企业扩大了生产,然而利润却在下降,所以企业便不愿意既增加产量又增加雇佣工人的数量。
由于经济总是存在着周期性发展,当经济出现萧条的时候,按照固定工资制度,工人的工资并不减少,还和经济繁荣时期一样,那么雇主为了继续保持自己的利润所得,只得去解雇工人以减少企业成本的支出。如果企业不解雇工人其命运只有一个最终破产。
威茨曼认为现行的工资制度是导致失业的根源,由于工人失业,进一步引发经济的停滞和通货膨胀。
因此要解决目前的经济滞涨问题必须从改变现行的工资分配制度着手。“停滞膨胀的最终解决需要通过改变劳动报酬的性质,触及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运行方式,并直接在个别厂商层次上矫正根本的结构缺陷”。
鉴于此,威茨曼设计了一个新的雇工报酬制度:“分享制”,所谓“分享制”,按威茨曼的说法就是“工人的工资与某种能够恰当反映厂商经营的指数(譬如厂商的收入或利润)相联系”的经济机制。
也就是说,作为企业来说,他将不再按照工人的人数设定固定工资,在经营成果的分配上,工人和雇主可以通过双方共同协商而设置一个分享比例,一旦这个分享比例确定下来,不管企业经营效益如何,雇主和全体工人都必须按照这一比例进行分配。
举个例子说明,比如一家企业经过劳资双方的协定该企业的利润分享比例是1/2,其中资方可获得企业利润的1/3,劳方也就是全体工人可获得企业利润的2/3作为工资报酬。
在这个例子中当企业一天的总利润为10000元时,按照事前定好的分配比例,雇主得到3333元,全体工人得到6666元;如果总收入为3000元,则雇主为1000元,全体工人为2000元。
分享经济的优点威茨曼认为相比较工资制经济而言,分享经济有如下优点。第一,分享经济机制具有内在的反通货膨胀的倾向。因为在分享经济中,企业的劳动成本与企业的产品价格直接挂钩,所以,在分享经济条件下,企业往往有降低价格的倾向,这样就抑制了通货膨胀。
第二,分享经济能扩大就业和增加生产。在经济分享制情况下,由于设定了利润的分析比例,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只要有新增加工人就会有利润的分享,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永远会吸收就业,除非市场上不再有新的工人出现。所以在分享经济能够增加就业。
第三,分享经济能使经济在偏离均衡时更强的返回均衡。因为,在分享经济中,由于新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利润在分享比例的条件下,永远只能给工人其中的协定比例部分,作为企业来说,永远都会有收益,所以企业在利润最大化的驱动下,其本能的反应就是雇佣越来越多的失业的工人,从而最终调整它的补偿参数值以实现经济长期的均衡。
威茨曼认为,在分享经济条件下,由于工人的工资与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这会激励工人的工作热情,因此工人的收入平均起来也应该高于工资经济机制下的固定补偿。
结语总的来说,对于企业来说,尽管分享制在表面上分出了一部分利润给工人,但由于蛋糕做大了,企业的利润非但不会减少,反而会更多。所以,在分享经济机制下,劳资双方都获得了更多的好处,双方的冲突与摩擦自然也就会相应减少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