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部发布通知,新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将于2025年4月1日实施。
新版危险货物车辆标志在旧版的基础上进行了调整优化,更加醒目,便于对相关作业人员、周边社会车辆和社会公众提供警告、警示以及危险信息的传递。
适用范围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分类、外观与尺寸,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标识、包装和运输,以及车辆标志装用要求和使用中的维护要求。
适用于: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生产、使用。
不适用于: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车辆标志。
标志定义标明车辆所载货物危险性质信息的标志牌。
主要修订内容01、标志分类
车辆标志取消了三角形标志灯,分为矩形标志牌、菱形标志牌和特殊标志牌三类。
取消三角形标志灯
矩形标志牌调整
菱形标志牌
特殊标志牌
02、标志技术要求
标准调整完善了标志的技术性能要求及相应的试验方法。
矩形标志牌
菱形及特殊标志牌
03、标志装用要求
标准优化调整了标志的装用方式及装用要求。
装用方式:
标志装用方式包括粘贴、螺栓或铆钉固定、插槽、翻页等。
对于罐式车辆,也可以采用以反光材料在罐体上喷绘的方式,装用符合标准技术要求的菱形标志牌和特殊标志牌。
装用要求:
装用的标志牌应与危险货物信息及危害性相对应。
应确保装用在车辆上的标志牌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损坏或脱落。
卸货后消除危害的专用车辆可移除或覆盖原有标志牌,未消除危害的不应移除原有标志牌。
标志牌发生断裂、损坏、图文难以辨识时,应及时更换。
车辆标志装用示意图素材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