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公安交警:交通宣传不停步 夏季平安“警”相伴

大秦直道wn 2024-07-31 15:38:40

为切实增强群众的

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

减少各类交通违法现象

连日来

渭南公安交警

结合辖区夏季交通管理工作实际

持续开展“七进”交通安全宣传

全力筑牢交通安全防护线

7月30日,大荔公安交警来到西大社区开展夏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通过发放宣传单、摆放展板、面对面宣讲等形式讲解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危害性,向群众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同时,民警还通过以案说法,交通法规解读等形式“零距离”进行宣传,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出行意识,让出行更加安全、有序、畅通。(韩华伟)

7月25日,合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警走进县武警中队,开展“交通安全进军营  携手共筑平安路”宣讲活动。民警针对夏季行车注意事项,多形式、多角度阐述了超速行驶、“路怒症”、酒后驾驶以及疲劳驾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提醒大家注重培养防御性驾驶的良好习惯,提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觉悟。

7月28日,韩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走进辖区企业,为企业驾驶员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夏季交通安全和防汛安全知识讲座。通过此次交警进企业活动,进一步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增强了企业员工的交通安全和防汛安全意识,为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和防汛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李萍)

7月25日,潼关公安交警在潼关县体育场开展2024年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活动。活动通过交通安全知识竞答、手势指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让群众在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中学会交通法律法规,树立“遵守交通规则从我做起,宣传交通法规我能出力”的意识。

7月27日,华阴交警大队民警深入辖区东阳村集市借助群众赶集之际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辅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宣讲的方式,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向群众广泛普法释法、警示教育、解惑答疑、互动交流,倡导群众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7月27日,华州公安交警依托庙前、高塘执法检查站,全力开展夏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大力提升群众夏季交通安全和文明交通意识。活动期间,民辅警利用执法检查站开展“马路课堂”,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摆放事故案例展板等方式,教育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从众心理,避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夏季出行安全提示:驾车别急躁  这样开车有保障

不“路怒”

天气炎热,易发焦躁,个别驾驶人控制不住情绪,会在开车时与同行车辆较劲,随意抢道加塞、变更车道等,这是典型的“路怒症”。

“路怒”没有赢家。请各位驾驶人及时调整心态和情绪,驾车时保持冷静,保持良好心情,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出行前应提前规划路线,尽量避开高峰时期、拥堵路段;实在避不开,也应保持良好的心态,可通过听广播或音乐等方式舒缓烦躁情绪。如需变更车道,应仔细观察准备变更驶入的车道上的后方、侧方车辆情况,提前打开转向指示灯示意,在不妨碍该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平稳转向,安全驶入相邻车道。

勿疲劳

高温天气、阳光刺目都极易使人疲劳,尤其是喜欢熬夜的人,睡眠质量差或睡眠不足,更易陷入“疲劳陷阱”,影响驾驶安全。

驾驶人应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和良好的睡眠质量,合理安排行程,尽量避开午后和夜间行车,日间连续驾驶不要超过4小时,夜间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开车途中感到疲劳,可打开车窗使空气流通,也可利用涂抹风油精、喝咖啡茶水等方式提神。但最安全的做法,还是在安全地带停车休息后再继续驾车。

防强光

如何与阳光“看对眼”,是每位驾驶人的“夏季必修课”。刺眼的阳光会使驾驶人眼部不适甚至“瞬盲”,从而影响驾驶安全,特别是在进出隧道等明暗程度相差较大的路段。

在阳光强烈的情况下行车,一定要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集中精力驾驶,避免前车急刹来不及躲避;若遇隧道,进入前需减速,打开示廓灯,驶出时要注意观察路面交通情况;车内常备太阳眼镜,以避免强光刺激,保证良好视线;合理使用车内遮阳板,但请注意不要放置在90度的位置,避免影响观察信号灯等。此外,阳光充足时,前风挡玻璃会形成平面镜效应,能看到车内人员和物品的镜面反射,因此中控台上尽量不要放置有可能出现反光的物品。

别酒驾

天气炎热,不少人喜欢喝酒撸串。但高兴之余,可别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上路。酒后驾车容易出现昏昏欲睡、判断迟缓、反应迟钝等现象,也可能因为“酒壮人胆”而作出逆行、超速、闯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后果往往更加严重。

亲朋好友聚会,务必牢记“开车不喝酒、醉驾要追刑”,不劝驾车人饮酒,不将车交由饮酒的人驾驶。

驾驶人在饮酒后,要保证充足的休息,最好相隔24小时以上再驾车,避免“隔夜醉”“隔餐醉”导致酒醉驾。需特别注意的是,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酒后或醉酒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同样属于酒、醉驾。同时,酒后也不能驾驶有动力装置的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等等。

骑行别贪凉  这样骑车更安全

天热不戴头盔?不行!

夏季天气炎热,部分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贪图凉快,骑行时不戴头盔。若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电线杆、行道树等发生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特别要提醒大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家长骑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记得一定要给孩子戴上安全头盔。比起生命安全,一点凉快舒适真是小事。

路口太晒不想等?不行!

部分骑行者在道路上骑行时,会萌生“路口好晒,不想等红灯”“管他什么道,有树阴就能骑”等想法,继而产生闯红灯、逆行、与机动车抢道等违法行为。

太阳虽晒,安全更重要,贪图一时的凉快、快捷只会助长不正当的侥幸心理,一旦发生意外,受到伤害的只会是自己。

出行前应提前规划路线,做好安全、合法的防护措施,尽量避开高峰期、拥堵路段及烈日暴晒;实在避不开,也应保持良好的心态,要有耐心,时刻注意观察前方路况,遵守交法,按照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确保车、人安全。

      不足龄就骑车上路?不行!

暑假已经来临,很多不够年龄的同学在假期出行时可能会选择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作为交通工具,觉得“反正路途短没事儿”。个别人甚至骑车穿梭在车流当中,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后座上还载着同学,有时还会出现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随意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较差,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在骑车时发生事故,无法快速、准确应对以避免伤害。

请各位家长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加强对孩子的安全出行教育,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让孩子从小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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