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详细说明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院办公室行政辅助岗1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天津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1. 中共党员,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 责任心强,肯吃苦,有较好的学习与文字能力;
3. 具有本科及以上相应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4. 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及互联网;
5. 35岁以下。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尚未被有关机关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和使用
(一)劳务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为用工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将终止其待遇,按相关规定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1.在工作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违纪违法的;
4.聘用人员从事其他兼职的;
5.根据法律规定被确认为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6.用工单位对所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
(三)待遇
根据国家、天津市有关规定及《天津市劳务派遣单位劳动合同书》相关约定,享受协议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流程及说明
(一)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3.外语水平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4.获奖证书等。
(二)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8日;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wyzhaopin@nankai.edu.cn ,邮件名为“外院竞聘-院办-姓名”。
(三)初选
人员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条件,对竞聘者简历资料进行初选,合格者进入笔试及面试环节。
(四)笔试与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包括自述和答辩。自述为竞聘者做竞聘报告,主要包括自我介绍、工作设想等。答辩为竞聘者回答考评小组的提问。
(五)派遣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学校人事部门核准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派遣至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工作。
如出现本公告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二款及其他情况导致拟聘用人无法派遣的,将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择优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