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小孩我们都会用一个词语来形容他们:早熟。由于现在的社会进步的特别快很多小孩在一开始接触到的文化就比较多,再加上他们的好奇心,所以很多时候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与他们的年龄十分不符合。,这也是当代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最头痛的一件事。不过在云南的却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
小华(化名)15岁,小红(化名)12岁,处在早恋的期间,并且在这个期间中两个人发生了关系,在小红的父母得知此事后报了警,希望小华对于自己的行为作出代价,并且对于这样的事情既感到害怕又感到后悔,如果不是家长的发现小红可能会继续隐瞒此事,如果那样的话不知道要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对此当地的公安机关向当地的检察院提出申请批准逮捕小华,因为在我国确实有这样的法律条文规定,在和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是构成犯罪的,所以批准逮捕是完全符合规定的,但是当地的检察院却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对待了此事,因为在我国的法律生标示发生关系后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是犯罪行为。所以当地的检察院决定给当事人双方都召集来,开一次“训诫帮教”的会议,在会议上指出小华行为的缺失性和严重性,小华在这次的训诫中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给小红及其家人带来的伤害,这样的并且也帮助小华树立了一个相对正确的价值观,法律,伦理道德上都做了很好的普及。
很多家长和老师得知了这件事情也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大家认为这样的行为真的是早熟的一种体现,并且现在的学生早恋已经非常的正常了,大家在早恋的过程中其实并不知道自己以后要承担的是什么,所以家长和老师该如何教育也是社会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了,不过从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现在的孩子还真的是很难管啊。
大家对于这件事怎么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