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姬妾地位有多低下,被明码标价生活,一项连正妻都羡慕的特权

白安看历史 2023-02-16 22:06:10

我们现在提起古代的婚礼体系,我们首先会想到的是“一夫多妻制度”,但是如果你真的出生在古代,并且说出这样的观点,你一定会被当做不懂礼法的登徒子,在我国封建时期,我们采取的制度仍然是“一夫一妻制度”,因为在当时的立法制度下,姬妾并不是法定意义下的妻子,所以,那时候的制度应该被概括为“一夫一妻多姬妾制度”。

存在于我国古代的姬妾制度,大概可以被称为世界上一抹亮色,这种制度的的发源,大概是来自于我国母系族群,自从随着她们的没落之后,那种“姬妾制度”,便已经有了破土的迸发的趋势了。用我们现在的目光分析,这种在当时看似“平等”的姬妾制度,在根本上却是一种完全没有人性的,极度冷血的制度。从制度上来说,它将古代的等级制度落实的更加无情。因为它把“三六九等”彻底的带入了生活中,它用一种不容置喙的强硬态度,将有着血缘关系的一家子人彻底的分成了主人和奴役两种。

这是对人性的考验,是对亲情的嘲讽。事实上,这些被“姬妾制度”压榨下的人们,连臭名昭著下的阿拉伯国中的“四妻制度”都望尘莫及。

在中国古代的文献中,我们可以分析出,我们的先辈就早早的对这种不平等的制度进行了存疑。如《易经》一文中就曾经提到过,“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但是,人们在理智情况下会念及的众生平等和里约之间是远远敌不过纵情声乐的享受下产生的姬妾制度,也随着时间的沉淀,逐渐的发展出来一套完整且详细的姬妾制度的体系。

在当时的金代,纳妾制度是非常普遍的现象,随着女真族逐渐的汉朝化,我们官方法治制度逐渐的完善,因此对纳妾的行为不仅是合乎礼法的,更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制度下,妾室的地位到底有多低?地位不如丫环,在丈夫眼中只是物品

而在当时的金代,小妾的地位往往都很低贱。

金代小妾的身份地位中蕴含的学问也很大,为了研究清楚这个问题背后的弯弯绕绕,韩国的学者李铉也就这个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和研究。在当时的金朝,即使小妾听起来比所谓的青楼女子身份地位高出不少,但是二者的产生源地和在社会上的身份地位是大相径庭的。两者的身份地位都极其的低微,是可以随意的被别人差使和支配的。可以说,小妾当时是完全没有尊严可言。

在北宋年间,小妾和妓女就像是被明码标价的商品一样,被随意的买卖,而这些被买卖的“物品”本身是完全没有说“不”的权利的。在宋朝,大部分的女性都被发落到地位低下的地方干着最低等的活计。而更多的,等着他们的是被金朝的将士玩乐,他们要面临的是敌国军事的蹂躏和身边人的鄙夷。当然这其中不排除一些大臣为了权利而向金朝的将军将领们献上自己的女儿作为“贵妾”。但是也有部分姬妾是在权利之下被强取豪夺之下形成的产物。

就像“世袭制”一样,由姬妾生出来的孩子也只能是小妾。有关于妾的由来,由于相关文献的缺失,我们对金朝的小妾的由来并没有太多的了解,所以我们能做的只能是从其他朝代的姬妾出身来做出考量。所以我们只能粗浅的推断出,妾的出身大多是由地位较为低下的良家女子和已经签了卖身协议的奴婢等所由来的。

而对于共享丈夫的妻子和小妾,他们之间的关系用水火不容来形容也不为过分。但是就地位而言,金朝当时有明确的律法规定 ,男子小妾的地位必须低于男子的正妻。二者地位有别,但是在金朝,女子的地位还是很低,受法律保护的后者仍然没有确定的底气保障自己的性命无虞,何况是地位还不如正妻的小妾呢。地位低下的小妾,能做到的就只是苟延残喘。他的生杀予夺都是集中在丈夫的一念之间。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当时妻妾的地位有多低。

在郭沫若当时发布的《甲骨文的研究》一文中,他曾经对小“妾”的妾字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站在甲骨文的方向上对其进行剖析,妾分为上下两个部分,上半部分是一个单字“辛”,下半部分是一个“女”字。而在古代汉字法典的解释中,“辛”意味着“刑” ,多用于描述“罪大恶极的女子”,因此会被发泄为“仆人”,所以光从汉字上来分析,小妾一角也是扮演着极其低下的地位。

金代小妾的出身范围较为广泛,在众多的小妾当中,地位最高的是“仆妾,姬妾”等,这一类大多是男子正妻从自家娘家所挑选出来的陪嫁丫鬟或,这一类小妾往往都有着一定的身份地位,虽然比不上正妻,但是确实是有正式身份可以随着夫人一起出席宴会的主子。比姬妾等地位稍低一点的是“妾,妾身以及次妻”,他们虽然比不上刚才提到的与主人有一定情分的姬妾,但是他们对自己孩子是有抚养权的。而地位最低下的一种,通常被我们称为“贱妾”,不仅没有抚养自己孩子的权利,更没有任何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事实上,我们可以认为,他们的地位仅仅比家中的小厮略高一点,属于极低的身份地位。

但是当我们真正且完整的讲中国整个历史都追溯一边,我们可以发现,在西方已经开始各种革命的时候,我们上下5000多年的历史都基本被封建礼教所荼毒着。在这种封建礼教的大环境之下,主人和奴仆就是两个天差地别的身份地位。而当奴隶被主人所看中,这些女孩就会被请光明正大的侵犯,因为主人可以对女仆做出一切事情,这些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即使她们有一颗反抗之心,无论是律法还是百姓,这些都是无法得到支持的。

这个时候如果他们都主人有意或者是怀上了孩子以此能够来为主人传宗接代,那么他们往往都会由奴仆变成听起来地位略微高一点点的身份地位——“姬妾”。虽然这个时候,小妾和主人之间仍然是作为奴仆关系,且她们在这个家中,依旧是没有自由发言和自由选择的权利。

而抛开这些不谈,在小妾的身上却有着另一重保障。因为作为地位低贱的小妾,自己是没有办法写到主人的祠堂族谱上的,因此在主人家犯了什么较大的错误之后,被掌权者下令诛杀全家或者诛杀九族之后,小妾们往往会因为这个,从而顺利的躲过一劫。这可能是小妾暗淡的生活了唯一一束光亮。也正是这项“免死金牌”,才能让小妾在复杂的世道里,多了一份保护自己的道路。

虽然有些名门贵族或者富落人家得宠的姬妾的衣食的豪华程度能几乎和这天下最奢华的妾室——皇宫里的贵妾相媲美,但是看起来富足的生活却无法 改变他们地位低下的事实。抛开这些不谈,姬妾们的命运往往都是极其悲惨的。

而在当时,我们对妻子和小妾的要求和说法是不一样的。妻子为娶,小妾为纳。前者要求德行具备,要求端庄顺从,识大体。而这类女子自小就是以未来当家主母去作培养,她们要学会打理家务,也要配合丈夫处理好人际关系,帮助丈夫得到周围人的认可,这是当时对能当妻子的大家闺秀所提出的要求。而小妾常常就是“以色侍人”,她们常常都有着明媚的皮囊,除此之外,大部分的小妾都是美貌动人,色艺双绝的,因此才能吸引住男子的心。

但是在一些没有当家主母的家庭里,部分贵妾可以暂代妻子的位置,去处理家庭内外繁杂的琐事。如果得到了家族的认可,对自己的前程也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古代,为什么嫡出与庶出差别如此之大?生下儿子的小妾却也永无翻身之日

除了小妾本身,小妾们的孩子往往也是敌人一头。无论是在等级制度复杂的金朝,还是在目光清明的现在,我们难免都听过“子凭母贵”一词。由家中正妻生下的孩子是嫡子嫡女,由侍妾生下的孩子被叫做庶子庶女。母亲自身的身份地位高贵,孩子的地位就越金贵。

以我们的四大名著中对阶级制度描写的非常详细的《红楼梦》为例,书中的探春是有着卓越的才干谋略,她有才华,有理想,有着一切嫡子都应该有着的美好才干。而连王熙凤都说,很惋惜她是一个没有当家权的庶女。

古代只有嫡子有管理家族的权利,即使嫡子死了,那么当家的人物也只会是嫡长孙来管家,因此无论如何,庶子庶女都没有管家的权利。

就像巴金的小说——《家》中描写的一样,无论遇到多少难题,即使是晚辈的觉新即使觉得处境艰难,那么他能做的也只有独当一面撑起来这个家。而这些在《红楼梦》中也有体现,贾府的贾珍是当时的嫡长子,因此他就是家族的族长。无论是作为他叔叔的贾赦,还是贾政,都是要听从他的安排的。而往往,只有嫡长子犯了很大的错误,触怒了天子的威严,管家的权利才会落到嫡次子身上。而庶子是没有机会管家的。

假如门中的庶子有了很好的前途,有了给家族带来荣耀的时候,那么接受封赏的只能说家中的嫡母而非生母,除非家中嫡母本身就有了很高的浩命,那么才会考虑对生母进行封赏,但是小妾始终无法摆脱妾室的身份。因此,我们只有子凭母贵,没有母凭子贵。

参考文献:

《期刊 2016 妇女研究论丛 20世纪以来金代妇女研究综述》

《国际会议 2012 中国法律史学会2012年学术年会论文集 刑罚与替身:代人受刑现象的历史解读》

《中国会议 2007 魏晋南北朝史研究:回顾与探索——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第九届年会论文集 魏晋南北朝“四礼”研究百年回顾与展望》

《中国会议 2010 历史文献研究(总第29辑) 岂惟擅文豪 端足堪史补——南宋洪迈《夷坚志》口述历史价值笺证:以川陕吴玠抗金兵团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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