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孩遭14人性侵,3人为公职人员!主犯判9年!网友:判轻了!

小沫沫看趣事 2024-11-05 04:48:59

13岁的花季女孩子都在干嘛?初二的年纪,应该都还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吧。每天在校园里读书,跟朋友嬉闹打斗。青春期刚开始的她们偶尔跟父母拌拌嘴。

然而,湖南新化县13岁的李晓霞(化名),暑假的某一天跟父母闹别扭,选择了离家出走。这一走,就将自己陷入了黑暗的深渊,需要一辈子来治愈!

晓霞被17岁的刘某某诱骗到酒店,先是遭遇了性侵。可怕的是,之后她在这期间遭到了8名成年及6名未成年人的性侵。

晓霞的父亲发现女儿的遭遇后,迅速报警,如今,这些人已经被全部绳之以法!

让人没想到的是,在这涉案的8名成年人中,竟然还有3名公职人员!他们分别是新化县油溪乡人大副主席龚昊东、新化县审计局工作人员罗伟、新化县交通局工作人员王泽宇。

本该是维护社会公正、保护人民安全的公职人员,不但没有把晓霞解救出来,还通过17岁的刘某某,达成了卖淫嫖娼的约定,与李晓霞发生关系,这种行为简直是令人发指!

经过法院的审理,主犯17岁的刘某某因强奸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等数罪并罚,被判了9年2个月。

网友看到这个判决结果,反倒感到:9年2个月,换一个13岁小女孩的一生?是不是太轻了?

而那些公职人员呢?他们被开除公职,还有的被双开,并被判刑3到4年!但这样的处罚,真的能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吗?

最让人感到讽刺的是,案发后当地酒店门口循环播放警示标语“谁性侵未成年人 谁就坐牢!”难道这种事情在当地时有发生?需要这样大肆宣传禁止!

新化县洋溪镇在乡道中还悬挂设立了宣传标语“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最高可判死刑。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一律构成强奸!”

看来,加强社会的教育,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真的很重要了!李晓霞的遭遇让我们心痛,但也让我们更加坚定了追求正义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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