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广东佛山顺德区发生了一起恶性案件,在一家商场门口,一名男子突然持刀对着旁边的一名女子砍去,女子躲闪不及身中多刀,痛苦呼喊,旁边的路人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受到惊吓,很多群众掏出手机报警,有视频拍摄者说盖着白布。
接到警情后,警方迅速赶往现场处置,视频中,商场内有多名警察和医护人员在事发现场,受伤女子随后送往医院救治。事发后,有目击者称,女的当时流了很多血,很可怜,那个男的看起来年龄有些大,伤人后就往斜对面的方向跑了。有当地网友表示,当时他正在对面街吃肥肠,看到有人跑,想冲出去看又不敢。
7月31日,顺德警方发布通报,7月30日19时许,110接报在顺德乐从新天地门口,有一名女子受伤。接报后,民警迅速到场处置。经初步调查,因双方个人纠纷,女事主莫某被嫌疑人邓某持刀致耳朵及手臂受伤。伤者已送医院治疗,无生命危险。
目前,涉嫌故意伤害的嫌疑人邓某(男,50岁)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以本次事件来看,男子邓某持刀砍人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拿刀砍人,根据所造成的后果处罚。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达不到伤情标准的会按治安案件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遇到纠纷一定要通过正当途径维护权益,切不可使用暴力,那样只会害人害已,而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尤其重要。彼此多点理解宽容,多些平和沟通,多些真诚交流,素质是城市文明之魂,需要共同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