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9760万元!洪洞某煤化公司负责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省心办税讯
经国家税务总局临汾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洪洞某煤化公司在2018年09月0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5份,金额4365.90万元,税额698.54万元;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71份,金额5394.27万元,税额863.08万元。
处罚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洪洞某煤化公司负责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附: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截图
税务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截图
企查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洪洞县大槐树镇弯里村,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经营范围包含:批发兼零售:原煤、精煤、煤泥、焦炭、中煤(以上项目不含设场经营)、建材、矿产品、矿山机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