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楼市中最重磅的新闻,莫过于有关“住有所居”的讨论了。但其实在此之外,住建部所发布的一则通知,更有可能从最直观的部分改变楼市逻辑,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报道,8月31日,住建部发布了《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其中不仅对城市更新提出了诸多要求,并且明确指出,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那么,到底这次的通知会在哪些方面改变如今的楼市格局,又会对城市发展带来哪些影响,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首先,从根本方面,此次《通知要求》: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外,不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20%。
说白了,曾经的“大拆大建”模式已经走到头了,未来的城市发展不会再有类似的情况。而像石家庄曾经的“三年大变样”行动,更将成为历史名词,不会再出现在城市拆建方面。
另外,此次《通知》中还提到:不大规模、强制性搬迁居民,不改变社会结构,不割断人、地和文化的关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励以就地、就近安置为主,改善居住条件,保持邻里关系和社会结构,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除此之外,更值得人们关注的一点则是: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不短时间、大规模拆迁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要知道,在房价高企之际,不仅是“买房难”,甚至部分城市还出现了“租房难、租房贵”的问题。特别是一些大城市大约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租房居住,这部分人工作年限较短,收入水平较低,给付租金与抗风险能力都较差,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很容易出现经济困难。
比如说,最近两年的疫情影响,就直接导致不少人断绝收入来源,无法支付房租。再比如说,一部分人为了解决租房问题,开始接受长租公寓等模式,但一旦租赁企业“爆雷”,不仅失去了容身之所,甚至还可能背负上较多的经济债务。
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在会议上表示:“一个城市,青年人有希望,城市才有未来;对于国家来讲,青年人有了希望,国家才有未来。”
但是话说回来,房屋租赁不同于买卖市场,房东与房客的矛盾难以用政策手段强行干预的。如果限定每年房租涨幅不得超过5%,是否会造成新的供需矛盾呢?
在这方面,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贾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几年,管理部门一直在全面推进“租售并举”住房改革。租房,恰是满足“住有所居”的主要供给方式。
有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份,全国55城租金水平达到年内峰值为33.96元/平米/月,较去年同期同比上升9.90%。很显然,这个涨幅要远远超出5%的范围。
那么如何才能确保这一点呢?对此贾康表示,要规范房东行为,单纯限制涨幅是不够的,还得从市场角度提升房源供给,才能从根本上断绝房东上涨房租的可能性。要做到这一点,以政府为主导的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模式,必然要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以普通的租赁市场来看,房东涨房租是“在商言商”,但是对租房人来说所承受的压力是较大的。如果由政府出任“房东”,并且每年的租金水平差距不大,就可以解决“住不踏实”的问题。
并且,一旦公租房数量形成规模,也会挤压普通民房租赁的市场,这也能促使房东以更为符合市场水平的价格进行房屋出租,从而缓解“租房难”的问题。
终归来说,将长租房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很明显是希望通过制度规则的设立与完善,来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实现住房长租。这对于达到“住有所居”的目标,具有很大的支撑作用。
结合以上观点不难看出,限制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未必会对房东造成比较严重的收益影响,但确实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租房难、租房贵”的问题。由此可见,未来以政府主导的“租售并举”形式,一定大有发展!
关于“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这件事,你是怎么看待的呢?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