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对父女因赡养费对簿公堂。一方是从小跟着母亲生活,对父亲关系生疏的女儿,一方是体弱多病,无人照看的父亲。父亲由于生活拮据,退休金不足以满足生活需要,无法照顾自己,便想起和女儿重新恢复关系,让女儿帮忙照顾自己,于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女儿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
图片来源网络因为父母离婚,女儿小陶长期和母亲相依为命,这位父亲在女儿成长期间长期缺失应尽的抚养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应该向带孩子的一方定期支付抚养费。而这位父亲仅仅支付了几个月抚养费后便不愿再支付抚养费。在小陶成长的大部分时光里,母亲是家里的顶梁柱,独自负责小陶的衣食起居。
图片来源网络小陶成年后,父亲老陶卖掉了自己名下的房产,租房生活。老陶每个月的退休金仅为4290元,但他所租住的房屋每月租金却为4300元。此外,由于年迈多病,老陶每月还需支付固定医疗费约500元,水电煤100元。另外,据老陶估算,他每月的生活费达4500元。
图片来源网络这样算下来,老陶不可能承担的起如此高昂的费用,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不仅租房贵,吃饭也贵。于是,老陶想起了女儿小陶,他知道女儿小陶每个月有6000多块钱的工资,可以帮忙支付一些费用。所以老陶一纸诉状把女儿小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支持他的诉求。他的诉求是判令女儿每月向其支付赡养费用4500元,同时每月至少探望1次。
图片来源网络小陶难住了,她说自己每个月只有6千多块钱收入,只够赡养母亲和供自己生活所用。每月探望可以,但是每月拿出4500元给父亲则是完全不可能的。而且自己和母亲还有慢性病,医疗费用也要占一部分。她表示自己只能每个月支付500元给父亲。
图片来源网络那么父亲在女儿成长期间没有对女儿承担抚养义务,老了对女儿提出赡养诉求,法律支持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图片来源网络因此,法院综合本地居民生活消费水平以及老陶的收入、需求、支出、小陶的收入、支出、承担能力来酌情确定小陶应当给付的赡养费金额,即每月向老陶支付赡养费800元。
总结
虽然父亲在女儿成长期间没有对女儿承担抚养义务,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亲仍然可以向女儿提出承担赡养义务诉求。
因此如果遇到离婚一方父母没有承担起应尽的抚养义务,应该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判的不合理
这卖房的钱呢???这不能租便宜一点的房子吗!!!!
小时都不抚养,老了都来要求赡养
这条法律非常不合理,但是却减轻了社会的负担社会责任被转嫁给了那个从小就被抛弃的孩子身上,在心理和经济上的都造成伤害。
法律应该加一条,如果没有孩子或者孩子没有赡养能力的应该由国家养。法律只会要求别人圣母,作为国家难道就没有责任了吗?
这判决就是和稀泥。
如果是我就不养能怎么的???
感觉不公平,小时你没养我,老时凭什么让我养你?
哎,不知道那些没有赡养一说的国家,老人都是怎么过去的[呲牙笑]
为了维稳出台这种法?
国外法院是不支持赡养老人的,都是自己规划自己未来的生活,更何况是没有抚养孩子的。
1、经济上赡养老人的责任太过沉重,孩子承担不起,取消孩子经济上赡养老人的责任吧,,仅要求孩子情感上赡养老人。2、父母自己储蓄、买保险,做好经济上自己为自己养老的工作,做不到经济上自己养老,就不要生孩子了。3、父母没有给孩子爱,孩子情感上都不必赡养
只管生不管养,老了就一直诉状要求养老,看了这么多新闻,就没有一次不成功的,总是拿孝顺,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美德
先把扶养费给了再谈赡养费
退休金不少了,申请进敬老院不就完了?不少老人家退休金也就两千多
女儿可以提起反诉,要求父亲支付女儿18岁前的扶养费,可以从给父亲的款中每月扣除
老人把卖房子的钱、退休工资,交给女儿管理,用这些钱,让老人养老——否则,老人或嫖或赌,吃香的喝辣的,孩子却要勒紧裤腰带赡养老人,这不公平
随便乱编,前面数额都对不上
能不能先要回抚养费?
这种法律法规,只会让更多父母不负责任的逃避抚养责任,等老了再来要求儿女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