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并对金融监管说了“重话”:坚持严字当头,敢于较真碰硬,敢管敢严、真管真严。
之后,金融监管部门高层纷纷表态。
5月27日下午,金融监管总局召开党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其中提到“要推动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归属认领和兜底监管机制,真正做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5月30日,央行副行长陶玲在接受《金融时报》采访时也提到,要“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金融监管范围,实现监管全覆盖,构筑金融安全网‘第一道防线’”。
有业内人士对一见财经表示,“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是监管部门近几年反复强调的监管思路。监管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也在各种场合对金融机构喊话。
不过,上述人士表示,目前仍然一些互联网平台任行其道,灰色擦边,“无照经营”,参与各类金融活动,而且时间长达数年。
公开资料显示,哈啰2019年就开始从事金融相关业务,主要为“借钱”和“保险”,但通过公开渠道仅查询到其名下有一家融资担保公司——天津千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未查询到其他任何跟金融业务相关的牌照。
在哈啰APP上,“借钱”和“保险”被放在主页面显著位置。
用户点击页面上“保险免费领”按钮,就会跳转到“出行意外保障免费领取 最高50000元”的页面,该页面除了“同意并免费投保”按钮可点击外,没有任何可操作或提示关闭的按钮,同时默认客户同意《投保须知》等相关协议。
更为神奇的是,点击完“同意并免费投保”后,明明“免费领取”的是出行意外险,但页面却跳出“泰康优享百万医疗险”,从页面上不难看出,该医疗险的交费方式为12期的分期月缴,首月只要2.5元,但用小号灰色字体标注了“次月升级后151.9元/月”;强提示和引导客户点击“开通自动续保”按钮;《健康告知》、《保险条款》等重要内容依旧采取默认同意的方式,没有客户可操作的任何选项按钮。
该保险产品是哈啰与泰康在线合作的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产品。
事实上,关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开展主体、形式、产品、营销宣传方式等,从2020年开始监管部门就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规行为,不断纠偏,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明确规定,可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代理公司、经纪公司、公估公司),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同时,《办法》明确提出,互联网保险业务需在保险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上开展,自营机构是指保险机构为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依法设立的独立运营、享有完整数据权限的网络平台。
对比监管规定不难看出,哈啰作为不持有保险机构相关牌照的互联网平台,是非保险机构的自营平台,投保过程中未有显著提示跳转到合作保险公司的自营平台。
此外,作为互联网平台,哈啰在与保险机构合作营销宣传产品时,也涉嫌违规。
2021年,原北京银保监局下发了《关于专项整治北京地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禁止发布存在过度营销、诱导消费问题的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广告,包括但不限于“首月1元”、“1元升级”、“免费赠险”等诱导、误导性的内容,以及存在广告标识不清晰、关闭按钮不显著、整屏诱导点击等问题的广告。
2023年8月,金融监管总局深圳监管局下发《关于个别短期健康险业务中存在问题及相关风险的通报》,叫停了将低保费、低保额、高免赔的医疗险、重疾险或免费赠送的低保额、高免赔重疾险作为“引线”保险方案进行获客,进而引导其“升级”投保常规医疗险或重疾险,这就是所谓的“魔方业务”。
在如此明确的监管要求下,哈啰APP上大肆宣传的“保险免费领”,以及通过意外险免费赠险,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跳转升级成医疗险。
哈啰APP上的互联网贷款业务同样存在“无证驾驶”之嫌,而该业务已经大大方方的开展了近五年。
哈啰的“借钱”业务更像是一个“贷款超市”,除了自身打造的“臻有钱”产品外,汇聚了消金公司、民营银行、互联网小贷、融担公司,甚至同样是“无照”经营的放贷平台,进行合作。
点击“借钱”后,平台会引导客户一次性签署同意多达4-5个不同资方的贷款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个人贷款授信协议》、《服务协议》、《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等。
对于绝大多数非专业的客户来说,可谓是眼花缭乱,难辨真伪,只能点击“同意协议”,殊不知,此时个人征信信息已经被多家机构悄然查询获得,并在个人征信记录上留痕。
不仅如此,网络上有用户反映,当客户中断了额度申请后,会有自称哈啰的客服人员,通过电话“手把手” 教您如何在APP上操作完成此笔贷款业务。
一般来说,从事借贷业务,一般需要银行、小贷公司、互联网小贷等牌照,哈啰仅靠一个融资担保牌照,显然撑不起庞大的互联网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