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南京火灾,小区物业公司其实也很冤

以极光 2024-02-26 18:46:53

此次南京火灾中,物业公司虽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物业公司也确实有不得已的苦衷。

小区的居民说该小区以前就曾经发生过两次火灾。

据南京电视台2022年4月报道,2019年明尚西苑小区曾发生过火灾,由于小区一楼架空层电动车停放太多太密,没有必要的消防设备,居民对此担忧。相关部门曾表示要安装灭火器、喷淋等消防设备。

可是直到事件发生,也没有安装喷淋设备,否则火势不会蔓延的如此之快。

在本次着火前就有居民向物业反映有人私自从楼上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有极大的安全隐患,物业公司并没有及时采取行动。

但是物业公司也确实有很多不得已的苦衷。

1,没有地方供电动车远离楼房停放

明尚西苑作为回迁房,人口密集,物业公司的管理难度可想而知。

“不是我们指导住户把车停在架空层,南京有架空层的小区都停有电瓶车。”小区物业一工作人员回应记者时说。

这么多的电动车如果不停在架空层,不停在楼边,又能停在哪里呢?小区空地要停放汽车,又到哪里再去找空地停放电动车呢?

2,物业费过低。明尚西苑的物业费不到1元每平米。对比当地其他地方1块5,2块的物业费,明尚西苑的物业费低,也就没有足够的人员来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经费不足,更不可能安装喷淋设备。

3,物业公司没有任何实权。虽然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对小区有管理的义务,可实际上物业公司却没有任何权利。

物业公司既不能没收堆放在楼道里的私人物品,也不能因为小区居民私自拉电线给电车充电没收电动车,没有权利对违反规定的居民实施处罚。小区物业只能劝导,一旦劝导失败就没有任何办法。

都知道在楼道里随意堆放物品,也知道不应该从楼上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可是这样的小事儿应该由谁来管呢?谁又有权利来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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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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