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反击醉汉被拘后续:济南警方回应,称他们会保证公平公正的!

破晓社事 2024-04-15 06:28:38

在电影中《第二十条》里面有详细讲述了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算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指的是本人或者是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制止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伤害的,属于正当防卫,可以不负责刑事责任。

而在最近济南发生了一件事情,让正当防卫这四个词上了热搜。

事件经过:

在3月31日,济南电子机械工程学院的一名女学生在校外遭到了三名喝多酒的醉汉调戏,此时正巧有三名男同学经过,看到这一幕,就上前进行了阻止。

双方也是发生了语言上的冲突,这三名醉汉觉得对方多管闲事,在事后冲进学校里,不顾门口保安的阻拦,对着三名男学生拳打脚踢。

其中一位醉汉上前掐住了其中一名男同学的脖子,男同学遭到威胁时,身体开始反抗,一拳把醉汉打倒在地上。

醉汉由于本身就喝多了酒,加上这一拳下去,就站的不稳当,头部直接和地面来了个接触。

事发后警方也是赶到了现场,加上门卫的见证,警方判定为互殴,双方签了和解合同。

本以为这件事过去了,却想不到第二天就这让这件事变得复杂起来。

被打倒在地上的醉汉送往医院后被检查出了脑疝,经过开颅手术,已经从危险期转入普通病房,这个结果让醉汉的家属也是不满意,要求给出一个交代。

在4月1日,学生的父亲就收到了公安局的拘留通知书,上面写着因涉嫌故意伤害,被依法刑事拘留。

学生的父亲看到这个通知书也是不敢置信,明明自己的孩子按理来说属于正当防卫,为何会按故意伤害罪被刑事处理呢?

这件事被曝光后,在网上引起了热议,济南警方的评论区也是沦陷。

有些网友觉得这不明显是电影《第二十条》里真实的情节么?

首先从事件过程来讲,这位男同学是在被醉汉掐住脖子后,也就是人身受到危险时,做出的反击,这种情况下应该算是属于正当防卫。

而故意伤害罪则是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从这两种主观上来看,男同学明显属于正当防卫。

从分析上来讲,假设当时男同学被掐住脖子后没有还手,那么事后男同学是不是可能面临生命的危险?那么这名醉汉就是故意伤害罪了。

而且当时的情况下,醉汉本身就是喝醉了酒,意识就模糊不清,所以说这一拳也没有躲过去。

而济南警方的做法也是让人产生争议,事情明显就是正当防卫,而警方下的定论确是故意伤害罪,而在事情没有清楚之前,就对男同学下达了刑事拘留,难道这么草率么。

如果按照济南警方的这种做法,以后见义勇为或者是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干脆等死算了,是不是反击了还要坐牢啊?

事后男同学的家属也是发声:

称男学生还没有未满18周岁,就已经在看守所关了半年了,学校的校长也是出面寻求帮助,希望给学生讨回一个公道。

有律师也对这起事件发声:

按照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小超的行为是标准得不能再标准的正当防卫。

对于这起事情有几个疑惑的地方:

首先警方不懂法么?为何在知道法律的情况下,这起事情明显属于正当防卫,却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理。

第二在事实没有被查清楚之前就妄下定论,对男同学进行拘留,现在警方对于事实经过都没有查清,就可以进行处理了么?

第三男同学在未满18周岁的情况下,就已经在看守所关了半年了,明显是不符合的。

看到这里想到了陈翔老师说过的话:需要法的时候,法不一定能保护你,犯错的时候,法一定能制裁你。

随着事情的发酵,济南警方也是做出了回应:

这条回应也是让网友觉得既然警方敢做出这种回应,相应应该是掌握了具体的证据。

希望警方能尽快把事件调查清楚,做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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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晓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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