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称遭丈夫强奸,丈夫可能被判刑,两性生活将何去何从?

老安说军事 2024-03-29 16:36:56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昨天“订婚强奸案”彩礼纠纷案刚刚落下帷幕,今日就有妻子将丈夫告上法庭,声称自己遭到丈夫强奸。

法院已经两次开庭审理,目前尚未宣判,事情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据了解,这对河南夫妻是2012年12月经人介绍相识,于2013年5月结婚,至今已经结婚十年并育有三子,但十年来,他们二人的婚姻问题却矛盾重重,经常发生争执。

女方称自己结婚后经常遭遇家暴,有一次被丈夫殴打致其昏迷,此后便想要便产生了离婚的念头,但丈夫一直不同意,便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这种事,如果是双方自愿,去民政局办理即可,但如果一方不同意,可以以起诉方式来解决,但必须有法定离婚理由。

什么是法定离婚理由呢?主要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分居满两年的,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行为且屡教不改的,被暴力虐待的,遗弃家庭成员,失踪的及其他情形。

其他情形就得根据人的主观判断具体细分了,但女方诉讼时给出的理由是被家暴。

但法院经审理认为,女方声称自己被家暴的证据不足,也没有证据表明夫妻二人的感情彻底破裂,因此法定离婚理由不成立,判决不予离婚。

两次诉讼失败后,女方在2023年7月18日报警称遭到丈夫的强奸,并说丈夫还拍了自己的裸照。

2023年9月1日,丈夫尹某以涉嫌强奸罪被警方带走。

事情果真像女子说的那样吗?

据知情人爆料,两人结婚当天就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喝完喜酒的丈夫回到家发现新娘不见了,后来在800多米外的邻居家门前找到了她。

我们不妨想象一下,新婚当天,自己的老婆跑到800多米外的邻居家门口干什么去了?

这期间发生了什么不得而知,但对于新婚丈夫,心里肯定会有想法,这大喜的日子,你跑到邻居家,搁谁谁不膈应啊?

天知道她心里是不是装着“隔壁老王”呢?

男方的姐姐声称,考虑到事情有些丢人,所以丈夫也就忍了。

而两人结婚十年来,虽然生下了三个儿女,但却一直闹矛盾。

女方一直声称自己遭到家暴,并说首次怀孕被丈夫打到流产,后来坐月子期间又遭到丈夫殴打,被打住院等等。

并表示自己生三胎的时候,一直没有出去工作的机会,但丈夫每月只给500块钱生活费,有的时候两个月才给500,不过根本不够开销。

如果女方说的属实,就养活三个孩子每个月只有500块生活费,这生活过的的确惨了点,不说别的,就我自己一个人的开销一个月也要一千多块,五百块怎么养活这一大家子?

反过来,如果丈夫每月给她两万块钱,她还会离吗?

所以,对于此事,网友们普遍觉得,不能女方说什么就是什么,应该拿出证据。

对于女子的丈夫,网友们纷纷表示同情,认为可以感情不和可以离婚,遭遇家暴可以报警投诉,但婚内强奸就是对男性的歧视。

罪名一旦成立,丈夫可能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疑开了个坏头,那这个世界可能就乱了。

目前经过警方鉴定,没有检测到精斑,并且女方用过的个人用品,如卫生纸,内裤上均没有发现男方的任何痕迹,脸上也没有伤痕,没有证据说明她被家暴。

就我个人来看,女方的目的很可能只是想把事情闹大,达到离婚的目的,她也清楚没有证据法院不会判刑。

从他们的日常开销看,绝不是什么富裕的家庭,女方很可能是和其他人做了攀比,觉得自己过的太差了,想离婚来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让自己过的更好一点。

在现阶段,双方各执一词,我们无法确定谁是谁非。无论结果如何,这起案件都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反思。

婚姻是两个人共同的事情,需要双方共同维护。如果出现了问题,应该通过沟通、协商等方式来解决,而不是采取极端手段。

希望这起案件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思考,也期待法院能够公正审理,给出一个合理的判决。

0 阅读:99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