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仔细想想,实体店已经很不容易了,又是谁把王某逼到了这个份上?
1月26日深夜,上海虹口公安分局的一个通报,给“男子打砸服装店”事件画上了一个逗号,下一步就看能判了多长时间了。
有法律人士分析称,犯罪嫌疑人王某的行为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恐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恶劣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某闯进别人店铺打砸,造成上万元的损失,还多次恐吓、殴打、推搡女老板和女店员;而且女老板明确表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和解,坚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也就是说,女老板肯定是不会为王某出具谅解书了,再加上他的违法情节之恶劣,今年这个年是不用在家过了,判刑也是极有可能的。
毫无疑问,王某是一个大大的坏人,就算被判刑也是咎由自取。现在都2024年了,在大都市上海的市中心,居然还拿出了上海滩的老一套来处理问题,不抓你抓谁?不判你判谁?网友们也义愤填膺地表示,希望警方能重判他:
然而,我们仔细分析事情的内情,产生一个疑问:王某真的是无事生非、刻意挑衅吗?他只是因为对方抢了他的客源吗?他和南宁威胁卖糖葫芦女生的三人是一个性质吗?
我们先看警情通报里的内容,谈到王某的作案动机,通报里面有这么一句话:因近日发现原本为其供货的品牌方,在商场内开设直营店销售同类服饰,认为自己的生意受到了影响,属于上门滋事。
这个品牌方的行为就很蹊跷了,众所周知,品牌都是有区域保护的,意思就是加盟方在特定区域内拥有独家经营权,确保该区域内没有其他竞争对手销售同类产品,或提供类似服务。
比如,同一楼层甚至同一商场内,不可能出现两家麦当劳,这就是麦当劳品牌的区域保护。要不然的话,好几家麦当劳挤在一起,必然导致客户分流、恶性竞争、市场饱和!
别说这些带有品牌的店铺了,哪怕是我们开了一家小小的包子铺,也不希望有人在我们隔壁开一家同样的包子铺吧?
但是王某销售的这家品牌做到了,他们不仅在商场的同一层开设了相同品牌的店铺,而且是品牌方直接自己开设了直营店铺,这不是赤裸裸的耍流氓吗?
就好比,我在商场里开店卖你家的衣服,你看我生意挺好,然后你自己在这开个店,我作为加盟方,价格上、款式上怎么可能比得过你品牌直营店?你这不是明显要把我挤兑死吗?
幸亏女店主和王某都没有爆出品牌方的名字,要不然这家品牌方妥妥地摊上大事了。目前已经有不少网友看明白了这一点,直接在评论区发文指责品牌方:
——品牌方故意挤兑男子。一家商场内开两家同品牌衣服店,明显的制造矛盾!
——这是品牌供货商的问题,有一家代理商了你在同一个商场再有个直营店这就是赤裸裸的挑事儿。
——看了原委,这品牌方垃圾,这男的太冲动了,别人安排了个局直接钻进去了,吃官司是跑不了的了,商场和品牌方毫无商业道德。
当然了,我们并不是说王某被品牌方算计、挤兑,就应该通过这种暴力方式来维护权益。我们只是说,在电商的侵蚀下,实体店铺的生存已经很困难了,大家都要承受高昂的租金、装修成本,人工成本,品牌方还做出这样的无良挤兑行为,这不是要了人家的命吗?
你这不是太不讲理么?人家开店什么品牌不品牌的,合法营业证,跟他有什么关系?你这不是老挑事的么,目无法纪的砸店打人,还有没有枉法!
估计是砸店那一方出来洗白的吧。否则的话你一没看品牌方跟砸店方的供销合同,约定的合作方式,二没跟被砸店方沟通过是如何能跟品牌的拿到合作协议的,三不了解品牌方为啥有合作商家还跟第三方合作,有没有违约,或者是砸店方违约在先。你一天都没核实你就下定义品牌方更坏,其实更坏的就是你这等不问青红皂白就乱下定义的人!
这位大佬应该去找品牌方打它的人,砸它的公司
关键是王代理人家的品牌了吗,如果是进货没有代理,也没用,人家品牌方也可以开直营店l总起使用暴力决对不能接受,应受刑视责任
水军想洗洗。
无聊,这货做批发的很多厂家,又不是授权直营专卖,就算是品牌方不厚道,签了保护协议可以打官司要赔偿,不是打砸就能解决问题的事。销售商靠合同把品牌方玩死的事也见的不少,商战规则合理范围内都是正常的。
他又不是区域代理商,关品牌方什么事
冤有头债有主,你的工厂不发工资给你,你去抢劫别人?
品牌方估计是口头承诺在同一个区域不开两家店之类的,现在违约了,男子找不到人出气了。
有没有签独家代理权,如果没签就没什么好抱怨的。如果签了那品牌方就太缺德了!
没必要洗白,生意有生意的解决方式,但上门打砸就属犯罪,而且破坏上海市场经济的形象,必须严惩。
这是扯淡吧,一个商城里可以有小米华为旗舰店,也同时有分销店,这叫抢生意吗?
洗条毛啊,都进去了,有本事就去捞出来!混淆视听
洗白文
有转移视线嫌疑
品牌方的势利不小啊,我们为什么对品牌方先违约不守信视而不见呢?
这不是犯罪的理由,如果加盟方没有保护你的权益,你可以向加盟方申诉的,现在不是旧上海滩,难道你想为罪犯辩护吗?
黑社会吗
品牌方和商场的问题,不是冤有头债有主吗?!随便去砸别人的店怎么看也是黑社会性质吧!
是我就让你在里面踩缝纫机,发啥疯
那烟草公司呢?卖烟的都得打的头破血流!
我觉得物质损失是小,精神损失是大,无法弥补
品牌方更恶心
建议同等情况下多判3到5年为妥,毕竟是大上海大都市,又是大白天作案,否则不足以平民愤!!
无脑洗白文。有这样就纠纷,你找品牌方谈妥妥的占上风。结果他却宁愿理亏去打砸对方的店铺。
笑死,就算真这样,也不是你打砸别人店的理由好吧[得瑟][得瑟][得瑟]
确实骂错人了,应该骂你才对[笑着哭]
一条路或者一个商场,有两家相同的品牌店也不是没有啊?
要找品牌方啊
独家代理是那么好签的?达不到约定的销售额,或者足够的代理费,品牌方怎么可能让你独家代理。
洛阳建设路和中州路交叉口开始500米有几家雅迪电动车专卖店是不是那个老板不高兴了都可以去砸别人的店?
说说牌子吧
哪个品牌啊
曝光那个品牌
这篇文章是水军来洗白白的
要洗白吗?同一商城开了两家同品牌的店听起来好象是厂家有问题,但是为什么会这样有说明吗,可能是你的合约到期了你不续约别人不能开吗?也可能签约时就没有限制,也许还有别的可能。
又想洗白了,你真会编。
这踏马明显是拿五毛的洗地文
第一责任是商场,一般在同一家商场里不能有同一品牌商品,第二责任是品牌方。给谁遇到这个事都会打砸抢,这个和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一个道理。尽在瞎逼逼的都没做过生意的。
爆一下是什么品牌吧
品牌方除了收钱还能干什么。为了多一个人加盟,他们几十米都能给你开店
这就是你打人砸店的理由?你家盟了品牌店没合同吗?合同怎么规定的?如果你真的是独家加盟商,你用得着砸店?直接让品牌商赔钱就是了。
所以他打砸服装店还有理了,不应该抓,还得表扬,是吗?小编
总算讲了句公道话,这3年实体店真不容易,这个老板对员工蛮好的,如果不是逼急了,也不会如此失态。当然,他去别人店里闹肯定是不对的。
这个理由不成立的,跟品牌有关系吗?纯属是无理取闹!
在国内那有什么商业信用?否则别人也不会封锁你。
品牌方最不要脸、过河拆桥!
不要脸的品牌方
别看这些。说不定就是品牌方的策划!不看就对了,我直接不看来这里说下[呲牙笑]
先坐牢吧,别嚎了
冤有头债有主,男子有问题找品牌方去横啊。
事实证明这个女的在品牌方也是有关系的
店主不仅要你赔钱,还要你过年享受蚊子套餐!!!嚣张者自己也没想到事态严重!!![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他低估了网络的舆论,而且有监控,拿去人脸识别,一抓一个准
扯淡呢!什么年代了!还以为是30年前啊?早就有区域保护政策了。就算有问题也应该找厂家,洗地也不是这么洗的啊!
转移话题[点赞]关品牌方屁事,别洗地
中国人就是NB啥事都会转移注意力!
王某冲动习惯了,必须付出代价,希望他吸取经验教训,这个应该首先找被砸商店或品牌供应商了解清楚情况吧
上一篇文章作者还口口声声说是商场纠纷,怎的到你这就罗列出一串的打砸者的罪行?
这货电视剧《上海滩》看多了。
墙壁,
我只想知道是什么品牌?
他这是找错对象了,他应该去找品牌方商量解决呀,你砸人家的店干嘛
上海杜红根,你火了!
不说别的,看他那副嚣张的表情,就应该重判,
不管怎样,你这种爆打陌生人的做法都是犯法的!
随意殴打他人,损毁公私财物,恐吓他人,情节恶劣,严惩不贷,罪无可恕
为什么有的讲规矩的县城门面,相隔十间内不准开同一间粉店,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了
如果在生意角度看,是品牌方错。包括石油,空调冰箱烟等等都有一定的游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