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吧遇到了一个神秘女人,带我回家后,她说已经去世的老公竟回来了

悬疑故事会 2024-06-12 22:21:09

我今年48岁了。在这间深夜酒吧里我一共工作了20年。

有客人经常问我,我长得又高又帅,嘴巴也会哄人,为什么花如此长的时间待在酒吧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地方?一个男人没个正经工作,怪不得没有女人愿意嫁给我。

每次遇到这种问题,我都是一笑置之。每个人选择的人生都不一样。我想要的不是家庭和美、儿女成群的人生。对我这种性格的男人,如今的工作我认为是最适合我,也是最让我感到快乐和自由的。

没有酒吧工作经历的人,不会知道在深夜酒吧里工作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

在这里,我可以遇见各式各样的客人,他们在喝醉后,我还可以听到许多比电视剧还精彩的故事。那些故事里有惊悚,有恐怖,有惊喜,还有意外。客人们会把自己那些不为人知的、藏在内心深处的人生经历都说给我听。

尤其是某些女客人,她们是深夜酒吧的熟客,她们与我无话不谈,而且她们也没有因为我是酒吧的特殊工作人员而有丝毫看轻我。

说是特殊工作人员,其实是往我脸上贴金。通俗一点说,我是一个牛郎。

不不不,你千万不要误会,不是牛郎织女故事里的那个牛郎。我是一个真正的牛郎。在酒吧里,我的工作是陪客人喝酒,当然,大部分是女客人。也会有喜欢男人的男客人要我陪酒,但只是极少数。

除了陪酒,我还陪聊,甚至陪睡。我可以做客人们让我做的任何事情,只要她们给得起小费。酒吧里真正靠工资吃饭的服务员很眼红我的收入高,可是付出多少就有多少收获,钱多是事实,伤自尊的事情也时有发生,比如有个女客人在包厢里喝醉了脱下她的高跟鞋让我舔。我当时还不到30,年轻年盛,我把高跟鞋往她脸上一扔,当晚我下班回家的路上就莫名其妙地被几个男人群殴了一顿。

从那之后,我就明白了。无论在哪里上班都一样,只要人在职场,都是身不由己的。我积累了经验之后,我的日子开始过得顺风顺水。

如今尽管已经年近50,但我孑然一身,无牵无挂,所以我保养得比同龄人要好,看起来我顶多只有四十岁左右。

我的客人也没有因为我的年纪而变少,反而越来越多。

有一天深夜。雨下得很大,留住了许多客人。

我在2号包厢里,接待了一个漂亮的女人。

她也是长了点年纪的,大约四十二三岁的样子,虽然额头和眼角有皱纹,看起来还是很养眼,很能吸引男人的模样。有一点点微微的胖,皮肤很白。

我走进包厢后发现她已经一个人喝完了一瓶红酒。我看她心事重重的样子,于是我没有怎么喝酒,花多了时间和她聊天。快天亮时,我看见她的情绪明显改变了很多。临别时她依依不舍地问我能不能送她回家。

我说当然能。送她回家也是我的工作之一。我愉快地替她挽包和外套,一起坐进她小巧精致的小汽车里。

小车一路奔腾,很快就到了女人家里。

是一幢独立私人楼房。房子外面围着围墙,还种树,将房子遮盖得严严实实。女人颤抖地掏出钥匙开了门。

我走进玄关时,被吓了一大跳。玄关旁边的鞋架上,摆着一个乌黑发亮的骷髅头。我浑身哆嗦了一下。

女人笑着安慰我,让我不要害怕。她是一个手工制作者,骷髅头也是她很得意的一个作品。我这才放下心来,换了便鞋走进客厅。

她问我要不要吃点宵夜,我才感觉和她在包厢里喝酒一直没有吃任何饱腹的食物,刚刚一泡尿后,确实有点饿意了。

她说厨房里有熬好的骨头汤,只要加热后撒一把葱花就很美味了。

她边说边走进厨房,很快我就闻到一股特别的香味,与平时的骨头汤味道是有明显不同的。

在她忙着厨房里的事情时,我随便参观了一下她的房子。

看起来是个有品位的女人。房子装修的很有格调。唯一让我看不顺眼的,是她房间的墙上挂着一幅看起来有些残旧的大张海报。海报上是一个帅气的男孩子。这张看起来年代久远的海报与整个屋子的装修不在一个格调上。

很快她就把汤端了出来了。

我肚子饿得咕咕响,大口喝了几口汤,发现汤异常鲜美,我问她是什么骨头汤,如果是猪骨,似乎没有这么香气四溢。

她没有直接回答我的话。而是忽然问了我一句,有没有吃过人肉包子。

我耸耸肩说当然没有。但我这种岁数的男人,还是会遇到一些特别的女人和特别的事。我曾经有过一个女客人(后来听说她被警察抓走了),她把丈夫杀了后,将他的肉剔出来包成了饺子吃了,她对我说,这是她吃过的最鲜美的饺子。

她马上笑了起来,说:“你刚刚不是说这汤味道异常鲜甜吗?其实这是人骨头熬的汤。”

我以为她是开玩笑,不以为然。继续低下头喝我的汤。

她接着说:“你以为我是在开玩笑吗?不,我是在说真的。刚才玄关处那个骷髅头我不是跟你说是我手工制作的吗?那确实没假,是我用一个真的人头手工制作而成的骷髅。”

汤勺从我手里掉落到桌上。我抬头看了她一眼,发现她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我的胃里瞬间开始翻江倒海,我连忙跑到洗手间,趴在马桶上狂吐了起来。

感觉胃都被我清空了,我才抹干净嘴巴走了出来。

坐回到饭桌的时候,我的两条腿都是发抖的。纵然是见过大场面,我也经不起如此恐慌的惊吓。

她不好意思地向我笑笑,说:“把这么大的秘密告诉你,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你好,我叫肖芳芳。”

我连连摆手表示不介意。其实我想说我能不能先告辞,可是这个节骨眼上如果我要走,我不知道会不会惹恼她,万一她生气起来也把我熬成骨头汤就麻烦了。

我只好勉强撑着门面,不让她看出我的害怕。

“你不用把我当成无恶不作的罪犯。我本性上不是个恶人。只是迫于无奈才动的手。”

“你一定很想知道我杀了谁,对不对?”

不等我回答,有可能她根本没想过要我回答,她就自顾自地继续说道:“我杀了我的丈夫!他是个有严重虐待倾向的男人,还力大无比,他总是在喝醉后打我,疯狂地打。我忍受不了,终于在某个晚上,我在他的牛奶里加了安眠药,趁他睡着无力反抗,我把他杀了。”

说完,她挼起她的衣袖。

这时我才看见她的手臂之上有许多伤痕,深的浅的,她说这些都是刀片割的。她丈夫用来刮胡子的刀片,很锋利,在手臂上轻轻一抹就能流一大摊血。

她还要继续挼起衣服让我看她身上的伤痕,我连忙伸手阻止了她。光是一条伤痕累累的手臂已足够我想象了。

也足以让我理解为什么她要把她老公杀了。他确实是个变态的虐待狂。如果是我,说不定我也会把他杀了。

这时一阵风从窗户外面吹进来,我打了个冷颤,脑子忽然就清醒了。

我才想起,她把这个天大的秘密告诉了我,我就是共犯。如果我不举报她,万一哪天她落网了,我也会被牵连。

我用埋怨的口吻问她:“你为什么要这个秘密告诉我?我们才认识不到二十四小时。”

她动情地对我说,她第一眼看见我就知道会和我成为好朋友。她一直相信直觉的。直到现在她还是认为她的直觉是对的,我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朋友。她郑重地向我保证,就算将来她被抓住,她也不会跟警察说我是知情人。

她向我保证后,我放下了心。因为我也是个相信直觉的人。直觉告诉我,肖芳芳是个信守承诺的女人。阅女无数就是有这个好处,只要是女性,只要我跟她相处超过六个小时,我基本上能够猜测得出她的性格、爱好,甚至性取向。

但我始终认为她太冲动。如果她老公这么坏,只要离开他就好,犯不着害人。

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大把机会找到更加好的男人,何必为一棵树放弃一大片森林?

她却对我说,她不能离婚。她的老公警告过她,如果离婚,他就把她连同她家里的父母,弟妹一起杀了。他是个说到做到的人,所以她一直不敢提出离婚。

直到那个晚上,她忍无可忍,就在他的牛奶里加了安眠药,趁他无力反抗,把他杀了。

我听到这里顿时毛骨悚然,碎尸的场面何等血腥,她却说得如此的轻描淡写。

我强作镇定地问她,杀了他之后,她如何处置丈夫的尸体。

她淡然一笑,说:“我丈夫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七十斤,我处理他的尸体确实花费了一番功夫。我买了切割机,将他的骨头切割成小块,放在我新买的冰柜里冷藏,然后每周都拿一小部分出来熬汤。周而复始,如今差不多将骨头处理完毕了。”

我听得鸡皮疙瘩都冒了起来。瞬间又想起刚刚喝下的人骨汤,我胃里又一阵翻涌。可惜这次已经吐无可吐。

我从她家里出来的时候早晨的太阳已经出来了,我却感觉比午夜还要阴森寒冷。我挺后悔昨晚把她送回家后还进了她的家门,如果没走进去,我的人生不会弄得如此复杂。

之后这个叫肖芳芳的女人一直环绕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这个年纪也算是阅人无数了。尤其是女人,我可以自封专家,一般女客人走后,我很少会想起她们。除非是长得特别漂亮的。

但这个肖芳芳,漂亮是漂亮,称不上特别。我却一直忘不了她。我经常会想起她挼起袖子给我看的那些伤痕,深深浅浅的,让人心疼。

我偶尔有种冲动,想去找她,开解一下她,让她能找出困住她的往事。可是我又害怕会惹祸上身,因为杀死人是死罪,帮凶的罪也不轻。

可能是我和她有缘分。

有缘的人,怎么断也断不掉。

有一天晚上,酒吧里的客人很少,我坐在吧台上无聊地摸着酒杯。这时走进了一个衣着得体高大的男人。他坐在我旁边,叫了一杯“红粉佳人”。

酒保给我续杯的时候,低声对我说:“那是芳姐的老公。上个月你不是送芳姐回家吗?小心点,别和他碰面,免得伤和气。”

我一下子回不过神来。“芳姐?谁是芳姐?”

“肖芳芳啊。上个月底你不是送她回去了吗?她跟我们老板是朋友,来过酒吧好多次,点你的钟却是第一次。”

我惊讶地看看酒保,再侧脸看看我身边的男人。

“肖芳芳的老公?他不是死了吗?”

“靠,谁说他死了?活得好好的呢。”酒保一脸的不屑。

我脑子就转不过弯了。肖芳芳杀了她老公这个事实,竟然是肖芳芳向我开的玩笑?我难以置信。如果不是酒保一脸的认真,我真的打死也不相信肖芳芳会开这么真实的玩笑。她当时的脸色和语气,根本不像是开玩笑。

况且她手臂上的伤千真万确是真的。不是用颜料或者特技弄上去的。

我长长地叹了口气。看来肖芳芳是在和我开玩笑。可是她被她丈夫虐待应该是事实,她会不会说着说着,就真那么干了?

我忽然就害怕起来。

我叫了两杯酒吧里最好卖的酒,将其中一杯递向我身边的男人。

请你的!我微笑地向着他说。

男人也很爽朗地向我道谢并接过酒杯。

“谢了。我叫黎文。你呢?”

我报上了自己的名字。他向我这边挪了挪凳子,我们一起捏着酒杯看球赛。还一起聊了天,我发现黎文和我一样有共同的爱好:钓鱼。

交谈之下,我发现他根本不像是肖芳芳嘴里所说的那种暴躁、有虐待倾向的男人。相反,他显得文质彬彬,温文尔雅,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下那么狠的毒手毒打自己的妻子?

我怎么想也想不通。到底是肖芳芳和黎文隐藏得太深,还是我看人过于肤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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