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的时候,网上曾疯传过这么一件事。
热气腾腾地火锅店里,一家人带着一个小男孩围桌而坐,热闹极了。
小男孩天生好动,吃了一会儿便开始坐不住,趁大人们推杯换盏的功夫,溜下了座位。
他在店里四处乱窜,一会儿故意把服务员给人倒好的茶水撞倒,大吼大叫,一会儿又趁乱踢其他人的桌脚。
店内人多嘈杂,人们无意追究这是谁家的小孩儿,有的呵斥一两句,男孩儿也是笑嘻嘻的,一脸恶作剧得逞的模样。
接着,他又瞄上了坐在墙角的两个年轻女孩儿。
那应该是一对闺蜜。一个女孩儿举起手机给另一个女孩儿看着什么,另一个女孩儿的手机则放在桌角,两人的头凑在一起,脸上都带着笑容。
小男孩钻进她们的桌底,伸出一只小手,试图偷拿那部桌角的手机。
女孩儿及时发现,阻止了他,把手机收了起来。
小男孩儿不高兴了。跑回自己家长身边,指着两个女孩儿对母亲说:妈妈,她们不给我玩手机。
男孩儿的母亲是怎么说的呢?
她宠溺道:“哎呀,那你就跟姐姐好好说,让她借给你玩一玩嘛。”
小男孩儿于是又跑过去,找女孩儿要手机。
女孩儿不愿意,小男孩儿恼了,索性站到椅子上,朝火锅里吐口水。
两个女孩儿都吓了一跳,只好去找孩子家长理论。
结果,那位妈妈不以为然地说:
“小孩子嘛,不懂事,你体谅一下不就行了,你心咋这么大呢。”
倒是店老板过来表达了歉意,并帮她们重新换了汤锅。
男孩儿躲在妈妈身后,满脸得意。
女孩儿不欲再追究,回到自己座位。
一会儿,一个女孩儿去上厕所,剩另一个女孩儿独自坐在位置上。
就在这时,小男孩儿突然窜上前,端起滚烫的汤锅,照着女孩子的脸上就浇了下去。
所有人都惊呆了,女孩儿捂住脸失声惊叫。
她的半边脸被严重烫伤,毁容了。
01
突然想起这件事,是因为我今天也遇到了一个熊孩子。
傍晚跟朋友去江边打羽毛球,打着打着,突然发现一个小男孩儿正在掏摸我放在路边的包包。
我走过去告诉他,这是我的包包,未经人同意翻别人包包是不对的,接着又问他在找什么,是否需要帮助。
小男孩儿瞪着我,也不说话,一脸不高兴的样子。
这时,拐角走出来几个人,其中一位女士喊了句什么(大概是这孩子的名字),小男孩儿扭头就扑进了她怀里,带着哭腔嚎道(实际应该没有哭):
“妈,她凶我。”
我有点懵,我自认为刚才的态度还是挺好的。最起码,我是笑着的。
他妈妈问:“人家为什么凶你,你是不是做什么坏事儿啦?”
小男孩儿抬起手,一个毛绒绒的小黄鸭挂在手指上吊下来。我这才发现,他竟然把我包包上的挂饰给摘走了。
小男孩儿委屈巴巴地说:“我看有个小鸭子在路边放着,我去拿着玩儿,她就说是她的,我又不知道是她的。”
这时,我意识到这个孩子已经有了模糊重点倒打一耙的意识倾向,这是很严重的问题。
如果家长不及时了解并纠正,对孩子的性格养成影响极大。
但就在我试图和那位妈妈解释说明的过程中,她数次打断我说话:
“噢,我懂了我懂了,不是什么大事儿嘛。”
“这个年纪的孩子都皮,大家都是从这时候过来的,理解万岁哈。”
我以为是自己没说清楚,还要再说,孩子妈妈却突然不耐烦了。
她大声说:“你这人也是,跟一个孩子较真儿,不就一个挂件儿吗,多少钱你说,我给你两倍还不行吗?”
我看着她的样子,心知道理是说不通的了,她绝不会领受我的好意。
于是我没再说什么,接过我的小鸭子,跟朋友打道回府了。
02
我一向认为,没有天生的熊孩子,只有“培养”出来的熊孩子。
每个熊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或数个责任人。
他们用最“宽容和善”的姿态,往孩子的纯真花园撒满不受管制的恶种。
在这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大都以自己为中心,不分是非,不辨善恶。
即便做出再离经叛道、人所共愤的事,也不足为奇。
近日,广东湛江吴川二中两名高中男生,就做了一件让人大跌眼镜的事。
其中一个男生,趁乞讨老人不防备时,跑过老人身边,当街将手伸进他的衣兜,抢了一把钱。
老人可能太过震惊,也可能是因为年迈体衰,完全没有反应,只是佝偻着背,呆呆站在原地。
抢完后,两名男生先后发了朋友圈。
抢人的那个晒出抢来的零钱,得意炫耀:看哪朋友们,这是我从乞丐那里抢来的钱。
另一名男生应该是他的好朋友,对他的行为颇感激赏,也发了两张图(一张零钱照,一张抢人男生照),帮其“宣传”称:
某人戴黑色口罩当众去抢钱,笑死我了。
在评论区,他又补充说:抢完还请我去喝奶茶。
原来,他们用老爷爷乞讨来的钱,买了一杯威士忌碎冰。
有学生看不下去,在微博上曝光这件事,希望该校能够及时处罚学生的恶劣行为。
还有学生表示,自己认得那个老人,老人虽然凭困,心却很善良——
“那老人之前在初中部乞讨,有个学生没带钱,老人给那学生2块钱买吃的。”
5月5日,有记者联系到吴川市委宣传部,证实此为真实事件。
工作人员表示:
“已经对两名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且对老人进行了安置。”
03
已经读到高中,却仍然没有正确的是非观念,上街抢劫乞讨老人追求刺激。
以欺软为乐,乐于享受“不义”之财,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对这样的孩子,仅仅是批评教育,能够起到良好的矫正效果吗?
毋庸置疑的是,孩子的家长、学校必然难辞其咎。
但当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双双缺位的时候,我们的社会管制教育,是不是更应该跟上来?
否则,今日抢老人,明日就不知会干出什么来。
也是在吴江,曾经出过一个性质极其恶劣的吴江十二恶少轮奸案。
2013年5月6日深夜,14岁的少女阿滢,乘坐表哥柯某的摩托车时,被8人截停。
他们殴打了柯某和阿滢,并将摩托车砸烂,抛下江。
接着,强行将阿滢拉上另一辆摩托车,往沿江路方向逃窜。
在离砸车地约五公里的海边僻静处,八人将阿滢轮奸。
作案过程中,由于屡次听见有车声和脚步声,为怕恶行暴露,一伙人三次更换作案地点。
而参与欺辱少女的人,也增至12个。
2014年6月11日,吴川市法院对12名案犯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董某犯寻衅滋事、抢劫、强奸三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主犯陈某僧犯寻衅滋事、强奸罪,判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其他10名案犯被认定犯强奸罪,其中7人被判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并缓刑。
2014年6月18日,吴川市检察院提出抗诉。
2015年4月30日,主犯董某量刑由一审的12年有期徒刑增加到14年;陈某僧由5年9个月加重为9年。被告人陈某东被判有期徒刑7年,其一审被判4年7个月;康某豪被判有期徒刑5年8个月,一审被判4年3个月;欧某斌被判有期徒刑5年,此前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让人悚然的是,此案的12名被告人全部为未成年人,其中7人还是在校学生。
事发一年后有记者回访,那个女孩,得了精神病。
04
《三字经》早有谶语: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
洛克也曾说过:
“‘自然’很明智的使得做父母的人无不爱护自己的子女,但是那种自然的爱一旦离开了理智的严密地监视,就极容易流于溺爱。”
“他们爱护自己的子女,这个原是他们的责任;但是他们常常连子女的过失都放纵不管。”
溺爱是以爱为名的最大谎言,因为它根本不是爱,而是一种伤害。
愿天下父母,从数不清的前车之鉴中,参透如何真正地去爱;
也愿学校和社会,在未成年人的教育上,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多少无知罪愆事过不境迁,
永志不忘纪念往事不如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