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河县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发布关于河北意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清房预售证第2022-047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许可内容:青阳樾府六期(B6#、B15#、B18#) 住宅
许可决定日期:2022-11-02
有效期自:2022-11-02
有效期至:2099-12-31
许可机关:清河县行政审批局
据公开信息显示:河北意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堂,地址: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经营范围:凭有效资质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邢台)启信宝
声明:转载发布此文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如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有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会第一时间处理、反馈、回复,谢谢。邮箱地址:newmedia@xycj.net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其他形式收取预售款的,处收取款项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可暂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至改正为止;请问按最低处罚标准依据何在!
难怪开发商肆无忌惮,这个罚款对于开发商基本等于没有,开发商继续,反正抓到才罚一个平方,就当优惠了。
震惊,罚了这么多
商用四十年,他这个预售时已经过了12年了,就算一切顺利,明年就能交付,实际使用也才27年!
取得预售许可证售卖,不能认定为诈骗吗?
问一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开发商在建工程全部抵押给银行,也最终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子归银行?
没有预售证 而出售房子,应该认定合同有效,但开发商应该将买家的购房款全额退还给购房者,只有让开发商付出代价,开发商不敢违法违规。
这年头现房大把,买期房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