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事情要趁早

梦往事 2024-06-05 11:00:33

以前出租房子的时候,有个租户过来看房,从小区里接她过来,路上她很羡慕说我们提前把房买了。

那会儿我跟她说,凡事都要趁早,早结婚,早生娃,早买房……

实际上,那会我也只是结了个婚,沾队友的光有了个房。我说什么事都要趁早,只是跟租户胡聊而已。

然而,今天我又切实体会到了做事需要趁早这个法则。

二十天前,我某个下午悠哉悠哉地去派出所把到期的身份证补拍了。

二十天后的今天中午十一点半,我带着娃不紧不慢地去领制好的身份证。

到了派出所门口,把娃从车上放下来,又锁了个电子锁,拿着娃的水杯就进屋了,进屋等拿证的时间,就顺手把水杯放到了人家桌子上了。

工作人员没一会儿,就找出了我的身份证,就在我录指纹的时候,娃在一旁一声接一声的说怕空调吹着,要让我给他去电动车上拿防晒衣。

我安抚他说马上就完事儿可以出去了,他不喊拿防晒衣了,说要尿哗哗。

工作人员说:“你先带他去,回来再弄。”听工作人员一说,就带娃出去了,等带娃回来,身份证又录了一个指纹,工作人员就说可以拿走了。

娃在一旁又插嘴:“你(我)要拍照片啊,你也要办身份证。”把他抱椅子上让他看着相机,数了一二三,完了告诉他拍完了,过些天就可以取了。

然后拉着他往外走,他用防晒衣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还说怕空调吹着,并且不走了。

看他这个样子,我还挺尴尬,毕竟政府部门,很严肃的地方,大概是看出我的不安,工作人员笑说小孩子都这样。

商量半天终于带他出了门,他要去高铁站玩,我便顶着中午的大太阳前往。

到了高铁站,发现一点阴凉处没有,只好拐到附近一个有点树荫的篮球场里。

刚把车停好,突然发现他的水杯不见了,又带着他回派出所拿水杯。

到地才发现,大门已经锁了,中午时间人家已经下班了。

我扒着双层门玻璃往里看,什么都看不到。

这时候身后来了位便衣女士(应该是别的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得知水杯落这了,她帮我们打了两个户籍工作人员的电话,一个出门去了,一个刚到家吃饭,很显然水杯中午是拿不成了。

谢过这位女士,分手后娃不想回家,户籍室下午两点半才上班,我只好继续带他骑车游逛,又去了高铁站旁的篮球场,又去了附近的超市闲逛半天,等快到两点半的时候,娃突然说想回家了。

只好又带他回了家,在小区溜达一圈,三点钟的时候又骑车去了户籍室,一看水杯好好的立在柜子上,跟工作人员说了一下,才拿着水杯走了。

回到家,我就在想,其实这趟本来是不需要跑的,如果上午我能早点带孩子去领身份证,即使把水杯落下,走出去半小时一小时再返回去拿水杯,也还是来的及的。

可是,因为我上午出门太晚,到户籍室的时候人家已经快下班了,我赶着最后几分钟把证领完,又回去找水杯,人家可不早就下班回家了。

所以啊,以后做什么事情,还真需要趁早。

否则,什么事情都容易走上点“冤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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