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学校一校两地办学(北京、克拉玛依),北京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军都山南麓。
(一)历史沿革
▶学校的前身是以清华大学石油系为基础,汇聚天津大学、北京大学等高校的部分师资,于1953年创立的北京石油学院。
▶1960年,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
▶1969年,学校迁至山东东营胜利油田,更名华东石油学院;
▶1988年更名石油大学,由石油大学(北京)和石油大学(华东)两部分组成;
▶2000年2月学校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总公司划归教育部管理,明确了石油大学(北京)与石油大学(华东)各自相对独立办学;
▶2005年1月学校更为现名。
▶2017年9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同年,加入中俄综合性大学联盟。
(二)国家一流本科专业
(1)双一流建设学科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2)国家一流本科专业
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工学:石油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应用化学、能源经济、资源勘查工程、能源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勘查技术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
教育学:英语
管理学: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三)2024章程摘要
1、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校本部招收的本科生在校本部学习。
2、克拉玛依校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克拉玛依校区招收的本科生在克拉玛依校区学习。
3、校本部招收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证书;克拉玛依校区招收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毕业证书,标注克拉玛依校区。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士学位证书。
4、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必须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但学校日常教学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报考。
5、克拉玛依校区学生修读微专业课程、重修和复修课程,按专业学分学费标准缴纳学分学费。普通本科专业学分学费标准为:理工类专业85元/学分,外语类专业95元/学分,经管类专业80元/学分,其它文科类专业80元/学分。
(四)转专业政策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转专业申请对象为2022级、2023级在校普通本科生,不包括以下类型学生:
1.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二、基本要求
1.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
2.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3.转专业学生编入同年级转入专业学习。如拟降级转入的,需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降级手续。
4.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从发文公布后生效,一经生效,不得退回原专业。
5.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仍按照转出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从2023-2024学年夏季短学期开始,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执行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同时需补修转入专业前期已执行完的教学计划课程。学生转专业前取得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予以认可。转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以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