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原党组成员张新起因为严重违法违纪,并且张新起还大额贪污受贿,在当地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张新起被组织双开并且受到了法律的审判,张新起承受了他应该承受的处罚。
山东一“大老虎”被判决,贪污受贿1.55亿张新起是山东荣成人,于1956年8月出生,在1974年的时候,张新起赶上了那个时代,成为了一名下乡知青,在一年多以后,张新起成功进入了山东省荣成县水产供销公司,当了一名统计员,自此以后,张新起的仕途是如日中天的。
此后张新起在山东省烟台地区的建筑公司从一名干事一直做到了党委副书记,副经理的职位,然后张新起就去任职了山东省烟台市,建委副主任,这个时候的张新起已经是实权在握了。
张新起离开建委以后,先后担任过烟台市规划局局长,党组书记。潍坊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青岛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等职位。
大搞权钱交易违规经商张新起在仕途上是一路直上的,但是随着张新起的职位不断地提升,张新起手中的权力也越来越大,张新起开始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利,实现权力变现,张新起在落马前就因为一个管道泄漏的爆炸事件被行政警告过,但是张新起并没有吸取教训。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张新起选择了违反党纪国法,张新起要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自己的子孙后代积累财富,并且自己也要享受奢靡的生活,于是张新起就疯狂敛财,张新起联合一个朋友,两个人违规经商,各种各样的手段来给自己大肆敛财。
经过相关的部门对张新起调查以后,发现张新起收受大额贿赂,并且在一些干部任用的事情上违规为他人进行操作,然后自己收取好处费,达到为自己谋利的目的,张新起的想法就是只要可以搞到钱,不管什么事情,什么活动都可以做。
党纪国法在张新起的眼中就跟不存在一样,张新起在单位大搞权钱交易,在当地的一些商业事件以及项目工程方面暗箱操作,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所有事情的目的都是为了给自己搞钱。
在张新起被调查的时候,不但不主动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反而对抗组织调查,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为自己减轻罪行,但是纪委监委手里是掌握了很多的事情的,最终张新起被查明贪污受贿1.55亿。
张新起为自己的儿子、女儿、孙子、孙女,买了很多的房产,就是想让自己的子孙后代过上好的生活,但是张新起不该用这样的方式敛财,因为张新起是党和人民的干部,不是他们家的干部。
最终张新起为他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在张新起选择违反党纪国法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他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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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多来个死缓,花个钱儿,十几年就没事了
不能判死刑,不然会鱼死网破,拔出萝卜带出泥!
反腐肃贪,任重道远!
不管贪多少,抓起新就毙,百分之百不敢贪
枪毙
青岛,哎…………还有吧
应该枪毙
枪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