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虽然好用,但也绝不要触碰这5条红线!
近几年,个体户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了,更多的老板也越来越喜欢使用个体户了。这么受欢迎,主要是有两方面的原因:
1:个体户在工商登记上为个人,所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25%),经营所得为个人所有,也不用缴纳分红个税(20%)。
2:个体户依法可以不建账,体量较小,相对来说比较容易申请到核定征收,可以做到极低税率或不纳税。切实达成“年入百万不纳税”成就。
但是,个体户毕竟不是黑洞,它也是市场运营主体之一,再怎么省税省钱,也不是万能的,不是什么目的都能达成。所以,在使用个体户特别是核定征收的个体户时,一定要规避掉下面这几条红线,千万不要去触碰,不然很容易“偷鸡不成蚀把米”。
1:绝对保证业务真实性
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虽然个体户的适用范围很广,经营范围也很多,适合大多数业务正常进行。但这些业务总不能无中生有吧?相关的“三流合一”或“四流合一”至少得保证吧?
2:不建议一人存在多家个体户
虽然有些时候,因为甲方或业务实质问题,一个个体户无法满足业务的正常进行,需要注册多家,但还是不建议太多。个体户的普适性主要是因为其体量小,没有能力建账,很难界定收入。可如果一人名下多家个体户,且总体业务量并不小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就有必要认为你是有建账能力的,这种情况下还用的核定征收,明显就不合规了。另外,多家个体户也容易综合汇算清缴,一旦超过标准型,即使之前是核定征收,也会变为查账征收。核定征收主要是针对小规模的,也就是年营业额在500万以内的,超过后基本就是查账征收了。
3:利用变更发票品目进行虚开
当公司缺少成本发票的时候,恰好这公司的老板发现个体户挺好用。就准备成立一些个体户来做这类无票成本的业务。但是呢,本身这家个体户是属于“销售类型”的,你全部做的是“咨询类型”的业务?这种情况下,税务不查你查谁?或者考虑到某一类成本超标了,随意更换了其他品目来开,不也是“变名虚开”么?
4:核定征收的真实性确认
个体户很好申请到核定征收,但也要警惕一些“假核定”,一般来说,核定征收要么是系统内显示,要么就是税务部门出具核定通知书,都是能够证明该个体户有核定征收的资格的。可不排除,有些地方是通过一些人为操作,没有通过官方证明或系统认定进行一些违规行为。虽然,要是出现某些不可明说的问题时,不管是系统内显示了还是说出具了核定通知书,作用都不大,该补税还是得补税,但咱们也要尽量规避一些假核定的可能。
5:政策地的稳定性考虑
没有任何的地方或平台,敢给企业保证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是百分百没问题的,一旦对方这样和你说,请尽早远离。政策导向、人员变动等等,都是影响某些政策正常执行的因素,也不排除企业自身出现的一些问题。总而言之,任何收益行为都是伴随着一定的风险性的,就看这笔收益,是否达到承担风险的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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