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你好,请问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什么时候发放?
答复:
您好,家庭优待金发放时间从批准入伍时间开始计算,每服满6个月义务兵役发放一次,不满6个月按6个月发放,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因身体条件不合格淘汰退出、提前退役等未服满两年义务兵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战时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根据实际服役时间发放。
对推后离队的义务兵,推后离队期间的家庭优待金按实际推后月数相应计算发放。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义务兵批准入伍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当地县级兵役部门提供的领取人相关信息组织发放。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兵役机关每年组织一次核查,确保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