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搭讪被打成脑震荡,上诉法院求偿精神损失费遭驳回…

新蕾看趣事 2024-08-09 13:41:02

近日,某地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的一起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关注,这起案件非常的特殊,打人者认为对方活该被打,完全是自找的,如果我不动手打他还算什么男人?而被打者认为自己委屈,我是受害者,法院怎么能驳回我的精神损失费的诉求呢?

事件起因

在炎炎夏日的某天晚上,主人公王某今天心情不错,于是到了一家经常光顾的酒吧去喝酒,坐在酒吧里,喝着小酒、听着音乐、看着美女、心情甭提多舒畅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王某的小酒儿喝的也差不多了,甚至有些微微的醉意,这种感觉对于喝酒人来说是非常愉悦的,就是在这种微醉的情况下,出事了!

也不知是酒壮怂人胆,还是色胆包天,王某竟然把一只手搭在了邻桌的一名漂亮女性身上,甚至进行一些不堪入目的言语挑衅。这时,这名女性的身旁坐着的一位男性突然站了起来,抄起酒瓶就照着王某的脑袋砸了过去,一下、两下…直到把王某打的坐在地上动弹不得,这名男性指着王某说道:“你敢动我女朋友,今天我不打你还算什么男人?”

警方介入

110民警火速到达现场后,经过对现场冲突的初步了解,把打人者李某带到了派出所,被打者王某被120拉到了医院接受治疗,经过医院的详细检查,做出鉴定结果,由于王某的头部受到重击,所以导致王某头皮软组织挫裂伤和轻微脑震荡!

当地公安机关也对李某做出行了政拘留十日,并处罚金200元的行政处罚,李某表示完全接受!

法院判决

因为被李某的多次击打造成了王某头皮软组织挫裂伤和轻微脑震荡,于是王某一纸诉状把李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民事赔偿,王某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5769.44元人民币,李某对王某的所有诉求提出异议!

最终法院判决: 被告李某应向原告王某支付赔偿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人民币6441.29元!其他王某的一切诉求,一概驳回!

王某挨打是不是活该?值得同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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