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范围内自动化技术研究和智能化发展领域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鼓励新疆从事自动化的科学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自动化科技创新和应用,促进新疆自动化、智能化发展,经自治区科技厅备案通过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将开展202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类别、申报对象
202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包括: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自然科学奖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技术发明奖
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科技进步奖
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科技成就奖
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青年科技奖
申报对象请见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
二、申报要求
(一)填写要求
申报书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仔细阅读申报书填写要求,逐项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内容重点突出候选人/团队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填写时请注意: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自然科学奖候选人必须是代表性论文或专著的作者,应于2024年9月31日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或出版。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技术发明奖项目要求主要技术发明点应在2024年9月31日以前已正式应用,需提供佐证材料支持,不得提交未授权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科技进步奖项目要求整体技术应在2024年9月31日以前已正式应用,需提供旁证材料支持,不得提交未授权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和未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科技成就奖包括个人和团队。其中候选个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候选团队应经过有关部门确认的且在行业或学科领域内得到公认的优秀研究团队。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应是年龄在40岁及以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二)以下项目不得推荐
1. 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并正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推荐。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的,在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推荐。
3. 项目候选人超出规定人数的,不推荐。
4. 科普论文、科普报纸和期刊、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科幻类作品、科普翻译类作品不推荐。
三、申报方式
采取单位和个人推荐的办法申报,学会接受以下单位和个人推荐。
1.自治区各相关部门;
2.学会会员单位;
3.新疆各高等院校;
4.注册地在新疆的科学研究院所;
5.注册地在新疆的企业;
6.学会(常务)理事2人及以上的推荐。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一)2024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自然科学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技术发明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科技进步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科技成就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青年科技奖采用邮箱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个人联名推荐人)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电子版推荐材料(PDF文档),发送到邮箱xjzdhxh@126.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新疆自动化XXX奖+申报单位(个人)。
书面推荐材料(申报书原件1份,复印件2份,主体和附件材料一并装订)报送新疆自动化学会办公室。
涉密推荐材料,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并提交保密审查证明。
五、联系方式
如您有任何疑问,可联系新疆自动化学会办公室
学会联系人:蔡鑫15739574733
电子邮箱:xjzdhxh@126.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华瑞街777号新疆大学博达校区西区
六、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docx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动化学会科学技术奖励评选工作细则.docx
申报书.zip
来源:新疆自动化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