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多次出现行政区划的调整,建国后有多个省级行政区被撤销或更名。具体如下:
1.辽西省
辽西省,成立于1949年4月,1954年6月,撤销并入新成立的辽宁省。
2.辽东省
辽东省,成立于1949年4月,1954年6月,撤销并入新成立的辽宁省。
3.松江省
松江省,1954年6月,与原黑龙江省合并,并新成立的黑龙江省。
4.皖北行署区
1949年4月,皖北行政公署在合肥成立。1952年8月,皖北人民行政公署与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合并,恢复安徽省。
5.皖南行署区
1949年5月,皖南行政公署在屯溪成立。1952年8月,皖南人民行政公署与皖北人民行政公署合并,恢复安徽省。
6.苏北行署区
1949年4月,苏北行政公署成立。1953年1月,苏北行署区、苏南行署区撤销,以及徐州、新海连回归正式建立江苏省。
7.苏南行署区
1949年4月,苏南行政公署成立,驻无锡市。1953年1月,苏北行署区、苏南行署区撤销,以及徐州、新海连回归正式建立江苏省。
8.重庆直辖市
此段直辖市与1997年后的直辖市不同。1949年11月,重庆解放就被确立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7月,重庆市并入四川省的建制。
9.沈阳直辖市
1953年,沈阳市被确立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沈阳市改为辽宁省辖市。
10.西安直辖市
1953年3月,西安被确立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6月,西安市改为陕西省辖市。
11.广州直辖市
1949年10月,广州解放后,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改为省辖市。
12.武汉直辖市
武汉在1949年成为直辖市,并在1954年被撤销直辖市地位,重新成为湖北省省会。
13.南京直辖市
新中国成立后,南京为中央直辖市。1952年9月,南京与苏南、苏北行政区合并成立江苏省。
14.长春直辖市
1953年8月,长春市改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8月,长春市改为吉林省省辖市。
15.哈尔滨直辖市
1953年7月,哈尔滨市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8月,哈尔滨市划入黑龙江省建制,并定为黑龙江省省会。
16.鞍山直辖市
1953年3月,鞍山市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6月,鞍山市改为省辖市隶属辽宁省 。
17.抚顺直辖市
1953年,抚顺市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抚顺市划归辽宁省,改为省辖市。
18.本溪直辖市
1953年4月,本溪市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6月,本溪市改由辽宁省管辖。
19.旅大行署区
旅大行政公署,成立于1949年,撤销于1950年12月。
20.旅大直辖市
旅大市,1953年3月,为中央直辖市。1954年8月,改为辽宁省辖市。
21.平原省
新中国成立后,设立平原省,省会新乡市。1952年11月,平原省被撤销。
22.察哈尔省
1952年11月,察哈尔省被撤销。
23.热河省
1955年7月,热河省被撤销。
24.绥远省
1954年3月,绥远省被撤销。
25.宁夏省
1949年9月,宁夏解放,仍沿用宁夏省原称。1954年,撤销宁夏省。1958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
26.川西行署区
新中国成立之初,全国实行大区一级行政区划建制。1950年初,将原四川省划分为川东、川西、川南、川北4个行署区。1952年8月,撤销川东、川南、川西和川北4个行署区,并成立四川省。
27.川东行署区
同川西行署区。
28.川南行署区
同川西行署区。
29.川北行署区
同川西行署区。
30.西康省
西康省于1955年9月底被撤销。
31.广西省
广西省,1958年3月以后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32.天津直辖市
这里说的直辖,是天津第一段直辖经历。1949年10月,天津被定为中央直辖市。1958年2月,天津改为河北省省辖市。
33.新疆省
1955年10月,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省也结束了历史使命。
34.西藏地方
西藏地方称谓为民国时期在西藏部分区域设置的省级行政区,西藏和平解放后,继续沿用西藏地方,直至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
35.昌都地区
昌都地区严格意义来讲并不是省级行政区,但有阶段,这里未列入任何省级行政区管辖,实际隶属应为西康省,后被划归西藏自治区。
除此之外,陕南行署区、陕北行署区是否算在列,还需要讨论。建国后,还有没有其他被撤销或者更名的省级行政区,关于相关话题,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