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7日,欧盟27个国家的环境部长在卢森堡会议上达成一致,投票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自然恢复法》(Nature Restoration Law)。这项法案标志着欧盟为扭转自然退化趋势和重建生物多样性所做出的重大承诺。
《自然恢复法》是首个覆盖整个欧洲大陆的综合性法律,旨在恢复退化的生态系统。这一法律是欧盟生物多样性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定了恢复退化生态系统的约束性目标,特别是那些具有最大碳捕获和碳存储潜力、以及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影响的生态系统。欧洲的自然环境正处于令人担忧的衰退状态,超过80%的栖息地状况不佳。恢复湿地、河流、森林、草原、海洋生态系统及其所栖息的物种,将有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确保自然为人类提供的诸多免费服务,如净化水和空气、授粉作物以及防洪。此外,恢复生态系统还能够限制全球变暖至1.5°C,提高欧洲的韧性和战略自主性,预防自然灾害并减少粮食安全风险。
该法案的通过是欧盟为实现其生物多样性目标所做出的关键一步。欧盟委员会估计,到2030年,投资自然恢复的每一欧元将带来4~38欧元的收益,包括改善水质、减少洪水风险和提高农业生产力等。
《自然恢复法》是在欧盟的陆地和海洋区域内恢复生态系统、栖息地和物种,以实现生物多样性、以及具有恢复力的自然的长期且持续的恢复,助力欧盟实现气候减缓和气候适应目标,并履行国际承诺。
立法的目标包括:改善和重新建立湿地、森林、草原、河流和湖泊、灌木丛、岩石栖息地和沙丘的大规模生物多样性栖息地,并通过改善和扩大其栖息地来恢复物种种群。
授粉昆虫:到2030年扭转授粉昆虫种群的下降趋势,并实现授粉昆虫种群的增长趋势,同时建立定期监测授粉昆虫的方法。
森林生态系统:增加站立和倒下的枯木、不均匀龄林、森林生态连通性、常见森林鸟类的数量、有机碳储量的趋势。城市生态系统:到2030年实现城市绿地和树木覆盖面积的净零损失,并在2030年后稳步增加总面积。
农业生态系统:增加草地蝴蝶和农田鸟类的数量、耕地矿物土壤中的有机碳储量,以及高多样性景观特征的农业用地比例;采取措施恢复那些被用于农业活动并因此被排水的泥炭地。
海洋生态系统:恢复对气候变化缓解具有显著益处的海洋栖息地,如海草床或沉积底栖生物,并恢复海豚、鼠海豚、鲨鱼和海鸟等标志性海洋物种的栖息地。
河流连通性:识别、并移除阻碍水体连通性的障碍物,到2030年恢复至少25000公里的自由流动的河流。
《自然恢复法》结合了欧盟陆地和海洋区域自然的长期恢复总体目标,并为特定栖息地和物种设定了约束性的恢复目标。这些措施应覆盖到2030年,至少恢复20%的欧盟陆地和海洋区域;并最终在2050年前恢复所有需要恢复的生态系统。
为了落实《自然恢复法》中雄心勃勃的目标,欧盟各国需在2026年中期前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一份详细的国家级生态恢复计划。这份计划将展示各成员国如何实现欧盟设定的生态恢复目标,包括恢复至少20%退化生态系统。
各国提交计划后,欧盟将密切关注其执行情况。欧盟环境署将定期发布技术报告,评估各国在实现目标方面取得的进展。同时,欧盟委员会也将向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汇报《自然恢复法》的实施情况,确保各方都能了解进展并保持一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