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公告
〔2024〕13号
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市级挂牌治理重大隐患的实施意见》,榆林市安委会决定对神木市汇兴矿业有限公司存在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市级挂牌督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神木市政府和榆林市能源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部门督办责任,要将市级挂牌重大事故隐患纳入重点检查和监管范围,全程跟踪督办,严格按照销号程序提请销号。隐患整改结束后,责任单位要及时申请整改验收,相关督办单位要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报榆林市安委办销号。榆林市安委办将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调度和检查,对工作不力,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落实整治措施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因整改不力酿成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榆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
(信息来源:榆林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