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8青岛司机逆行打人事件”风波在网上愈演愈烈,打人女司机似乎引发“全民公愤”。
网上甚至有人发布了大量外地人蜂拥青岛,举着旗帜声援退役军人、施压公安机关改变之前对女司机实施治安处罚的决定、要求追究女司机刑事责任的视频。很显然,这是散布谣言。
实际上,那名被打的退役军人,已经成为有人想要利用的工具。
这位年轻的退伍老兵,他的克制与冷静,与服役期间接受的部队法纪教育密不可分。我自己担任部队基层到中层领导期间,就教育过官兵们如果在外遇到此类事情,要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避免引发军民纠纷,损害部队形象。
我想,这位退役军人,显然已经牢记了部队此类教育。面对撒泼女司机的违法侵权,采取了堪称超级程度的隐忍。
实际上,当女司机拉开车门钻进副驾位置对他行凶的时候,他完全可以挥出一拳进行正当防卫。
但他却没有这样做,最主要的想法,那就是他说的“不会打女人”。或许在他看来,这是一个女人在撒泼而已,不会危及自己生命。
这是一种绅士风度,也是一种很高的修养。我很欣赏他这样的想法。唯一不足的是,他应该伸手自我防护,而不是任由撒泼女司机殴打自己脸部,导致自己受伤流血。
试想,如果撒泼女司机伤了自己的眼睛导致失明呢?
面对此类热点,我们需要跳出事件本身,从更高的层面看待问题,才能促进社会的进步。
先说说法律问题:
很多人已经说出了这样的看法:“幸好他没有还手,如果还手,被拘留的可能就变成了他自己。因为大概率会被公安机关判定为‘互殴’”。没错,我也相信这是大概率的情况,因为这的确是公安机关面对此类案件的普遍性做法。但凡一方动手另一方还手引发的治安案件,绝大多数都是这样的处理方式。如果这名退役军人还手,撒泼女司机肯定受伤更重,然后就是各打五十大板的处理结果。
这就给我们的法律再一次提出了思考:法律条款对“正当防卫”的系列问题,是否应该需要进一步的明确界定呢?对“防卫过当”是否需要进一步放宽呢?
我还关注这个事件的几个“伴生用词”:“路虎女”、“官太太”、“官二代”、“女领导”、“大老板”等等。事件发生后,很多自媒体人和网民都在用这样的词语描述撒泼女司机,呼吁深挖此人上述背景。于是,有同名的副局长躺枪,也有老板躺枪,还有公务员孩子躺枪。
但事实上,现在的情况已经明了,此人不过是当地一个村子的人,做小小的旅游生意发了点财而已,并非官员,也非官太太,还非官二代,还不是大老板。
实际上,这类很普通的撒泼案例在民间比比皆是。某地农村几天前发生的5死1伤“灭门”案,怎么就没有任何媒体人进行热炒呢?也没有引发广大网民的愤愤不平呢?根本的原因,是这个“灭门”案扯不上“官员”,扯不上“官二代”,也扯不上“有钱人”,不符合“政治水军”和无良自媒体人的需要。
这才是需要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和警惕的重大问题:有人试图借机挑起社会动乱。
作为一个比较资深的自媒体人,在关于这一事件的无数视频节目和文章中,我嗅到了事件之外的阴谋,很多人并不是为了要求对女司机进行“依法严厉处理”,也不是为了“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他们是要借着维护退役军人权益的名义,引发更多民众的不满,要把事情闹得更大。
要知道,在中国的网络上,活跃着大量的“政治水军”,他们的目的并非什么“社会公平正义”,而是要助力反华反共势力,让中国“变天”。这就是美国长期以来收买豢养“政治水军”的目标,让他们充当“对华颜色革命”的马前卒。
有关部门应该把打击水军的重点,从“经济水军”队伍转移到“政治水军”队伍上来。
那就把这个泼妇严判啊,洗白文
再问王开磊。驾车肇事,然后来殴打人家十几巴掌,这是正常人能做得出的事情吗?这路虎女有没有涉嫌酒驾毒驾,血液检测报告在哪里?在警情通报里面说路虎女当场和大巴车达成了谅解,那我就请问,路虎女是在什么时间和大巴车达成谅解的?是在打人前还是在打人后?大巴车上有没有乘客?在这次碰撞事故中车上乘客有没有受伤?还着陆虎女回到家以后达成的谅解是和什么人达成的谅解。谅解备忘录在哪里?
需要“引发”不满吗?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让恶付出的代价更大只是嘴上说说吗? 别是不是就跟普通老百姓扣大帽子,你再说两句我们是不是就要叛国了?
这件事不是单纯的事故事情了 是在公共场合实施了暴力而惩罚过轻了 国家一直在禁止暴力行为 但是这件事情怎么就歪了呢
包括你在内的所有所谓的自媒体都应该严查,散播不实消息的都是你们这些东西干的。
交通法是啥?是开车人必须遵守的法规。都可以违规行驶,然后让正常行驶的车给她方便让路,那么交通法规就是一张废纸,就是笑话。违法在先,恶霸打人在后,必须严惩。稍微有点正义感的人都不该为此类垃圾漂白辩解。
胡说八道!谁是政治水军你把他揪出来啊!
泼妇必须严惩,但说男的“这是一种绅士风度,也是一种很高的修养。”这么舔有点过了,如果不是男的在女的倒车时步步紧逼,不让她变道,最终导致女的碰到其他车事态应该不会升级,竟然还说他这是一种绅士风度,也是一种很高的修养。两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提得太高啦了吧!心慌慌?罗富强,假名吧!可以人肉一下。讲的是民事,您给整个国际?真TM能扯呀!蛋都疼。
不管我们信不信,反正作者是信了
应该制定法律,先动手者判10年,还手应该是正当防卫,这样谁都不敢动手
老百姓没有你想的那么多,只是想:自己不能成为下一个小林。
如果王某逆行遇到的是军车或警车会怎样?
陈院长:祁厅,您说咋判就咋判
向这位退伍老兵的克制致敬[点赞][点赞][点赞]
查查被打的,讹过人没,看那手法和表现绝对不是好人
事情结束,希望有关部门重新出台自卫防守条例,尊重退伍军人,不要明知退伍故意伤害
故意开车逆行,是扰乱公共秩序,还故意伤害他人,为什么不从重处分,是不是以后有样学样,闯红绿灯不成也这么来,把车停人行道,斑马线,让行人走线外面也这么来,有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不应该轻责
我觉得绝大部分不是什么“政治水军”,就像我一样,我只关心这件事怎么处理,如果打一位军人的成本都这么低,以后我还敢不敢出门。或者我也存个一千块,看到不顺眼的就啪啪干他十巴掌。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丧尽天良的钱少赚,洗毛,那个地方打那样也不会十天十1千
希望她下次遇到的是高密苏先生,看他们还怎么保
性别一换,口水过万,刑事拘留
撒泼女司机打伤退役军人,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并非事件本身。说到点子上了![点赞]
被打的人很阴损啊,看,被打脸时候不躲,不挡,你打啊,我讹死你,故意激怒对方,让人家打,能是好人吗,我也是复员军人,这样的人我看太抹黑军人的脸,该他妈的有脸说自己是退伍军人,我都想上去削你,今后你可别说你是曾经军人啊,军人没你这样的,阴损至极
转移话题,最关键的是为什么处理那么轻!
美国日本特务在中国潜伏很多,我们中国网名要团结一心,不信谣,不传谣,警惕美日特务分子搞破坏。
技术渣就老老实实去排队,逆行插队还不允许别人怼你了是吧!!!
还是有清醒人。
这个女人背后肯定有保护伞
这篇文章为什么不提黑衣袖男的所作所为…作为一个退伍军人以及正义的老百姓眼睛是雪亮的!趁这事件我们把那些认为隐藏得很好汉奸们抓出来!
警惕网络喷子,间谍利用被打者身份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颠覆军人荣誉。交通违规加治安案件加民事赔偿,顶天的处理,本来是人民内部矛盾,非要上升到职业矛盾尤其是军民矛盾,本来军民鱼水情,就是有磨察,按照办事就可以,为啥有人揪着不放,看热闹不嫌事大,或者别有用心,再看看目前国际趋势,估计几起网红案件背后都有间谍身影,希望国安及老百姓监督举报。时刻牢记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凡事将显示扩大化尤其是煽动军民对立的网络文章希望严格把关。
建议去看看侠客栈原创(09-04 13:11:37)的文章 “逆行打人路虎女二次通报发布后,网友咋更不满了?”!
对,应该对事件的背后严查!严查造谣者!传谣者!
几亿司机再看结果,就不怕逆行成风?
男司机并非善类
关键是官方的判罚
吃青岛大虾🦐挨崂山耳光[您请]
开路虎叫发点小财,受教了
翻篇了
身正不怕影子斜,别把节奏带偏了
苍蝇不叮无缝蛋
扯远了!老百姓都很爱国
步步紧逼导致王某与营运车刮碰,有意扩大交通事态,这种人就是抵打,所以他不敢还手,这货也不是什么好人。
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确实不好把握。防卫得当和过当也不好把握。
如真是路虎女逆行后想加塞回正道,而退役的军人再三顶上不让其回正道,大家怎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