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迹于青海的“政法虎”落马,曾在内蒙新疆任要职

赤子网 2023-12-11 16:46:00

#赤焰解局#(撰文 赵三军)今天(12月1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调查。赤焰新闻注意到,李鹏新发迹于青海,曾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后调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等职。在担任青海政法委书记时,他要求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党内法规,作反腐倡廉建设的表率;在担任内蒙组织部长时,他在央媒撰文,表态要做一名自律严格、个人干净、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新疆任职后,在为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全体党员上党课时,要求他们把学习践行党章作为终身课题。

辗转青海内蒙新疆担任要职

公开简历显示,李鹏新,汉族,1960年12月生,山西神池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7年12月,17岁的李鹏新开始在青海省德令哈农场中学当教师,恢复高考后,他进入青海师范学院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毕业后历任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治多县多彩公社党委秘书、当江乡副乡长。

1985年12月,25岁的李鹏新直接从当江乡副乡长升任治多县副县长,后进入共青团青海省委,从组织部副部长一直干到了共青团青海省委书记,彼时,他刚满36岁。

随后,李鹏新又当了一年多的青海海西州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正厅级),2005年8月,不满45岁的李鹏新担任青海省委常委、海西州委书记,迈入省部级干部行列。又过了一年多,李鹏新出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成为权倾一时的政法大佬。

在当了4年多的青海政法委书记后,李鹏新出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5年后被调往新疆,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教工委书记等职,直至此番落马。

曾要求下属作反腐倡廉的表率

赤焰新闻注意到,不管是在青海、内蒙,还是在新疆任职,李鹏新都“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并不断给下属和自己提出要求。

2010年2月24日下午,时任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李鹏新在省委政法委书记办公(扩大)会议上强调,要在全体党员中组织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遵守党内法规,作反腐倡廉建设的表率,作制度建设的表率,树立政法干部的良好形象。

2015年11月18日,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的李鹏新在中国组织人事报发表了《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的署名文章,李鹏新在文中称,要“自觉把对党的忠贞信仰渗入骨髓、融入血液”,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踩“雷区”,不碰“高压线”,不打“擦边球”,始终将自己的思想和行为约束在法纪和规章制度范围之内,努力做一名自律严格、个人干净、清正廉洁的好干部。

2017年2月17日,时任新疆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秘书长、教育工委书记的李鹏新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全体党员干部上“两学一做”党课时,要求办公厅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学习践行党章作为终身课题,在深学细研中不断汲取营养,做党章的自觉尊崇者、坚定信仰者、模范践行者和忠实捍卫者。【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青海新闻网、中国组织人事报、新疆日报等】

编辑 李影 程序编辑 赵雅琪

1 阅读:485
评论列表
  • 2023-12-11 19:36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 2023-12-11 17:44

    丧失了初心,不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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