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组织开展第二批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以下简称“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
(一)申报主体
在河南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经营交易场所的商品交易市场。线上商品交易市场应为符合《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包括市场规模、年度成交额、经营者数量等)或具有显著地方特色;具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能够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人员、经费、信息等方面资源和支持。
(三)申报材料
《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申报书(2024年度)》(附件1)及相应证明材料。要求:A4纸大小纸张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四)知识产权部门推荐
1.推荐要求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知识产权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本地区拟培育对象,填写《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推荐表》(附件2)。
2.推荐数量
各省辖市至少推荐1家市场作为拟培育对象;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试点城市至少推荐2家市场作为拟培育对象。
(五)评审确定
省知识产权局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确定省级规范化市场培育名单,批准符合条件的市场开展培育工作。
省级规范化市场培育名单中,排名前三位的将直接推荐参加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遴选。
二、报送要求
纸质版申报材料、推荐表一式两份,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积极靠前谋划、主动下沉服务,支持和帮助各类线上线下商品交易市场进行申报。
(二)重视市场遴选,把好推荐质量关和材料审核关。高度重视申报推荐工作,切实选准选强推荐对象,综合市场整体情况,将规模大、有特色、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商品交易市场纳入推荐范围。
(三)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建设。培育期内,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充分发挥商协会、服务机构以及各种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培育指导和监督检查,切实提升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管理水平。
附件:1.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申报书
2.河南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推荐表(第二批)
联系人: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 魏全胜 黄鲁豫 吴 昊
联系电话:0371-65501652
邮 箱:zscq602@163.com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40号 河南省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中心4楼417房间
邮 编:4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