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视觉中国又上热搜了。
起因是认定一位摄影师jeff的星空之旅侵权使用了它们的图片,要求赔偿8万。可谁曾想,作为图片的原作者,居然也难逃收费,并被告侵权,真是活久见。
随后视觉中国发文称是误解,称已从其他合作伙伴手上获得销售权利,结果还是被该摄影师打脸了。
目前,该摄影师要求视觉中国停止侵权行为,毕竟这个要求合情合理。
不过视觉中国也不是第一次犯这个错误了,跟知网确实是如出一辙,流氓似的。自己的作品,要使用时还得支付费用,你就说可气不可气。
当然,这的行为也就引发了大批的媒体的批评,像之前的国旗,视觉中国还恬不知耻也给它贴上了自己的水印,下载还得支付。
不得不说,这就是强盗行为了。
更何况起的这个视觉中国名称,我觉得不合适,它凭什么可以用中国这个国家名称作为后缀呢?又不是什么国企事业单位,还拿这个后缀来给自己脸上贴金。
如果去翻看了这个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人事,重要职位的人,还都是外籍的。
这就难怪了,有些东西可是骨子里就有的,天生具备的。
要说经此一事,视觉中国会不会有调整,我认为微乎其微,不触碰到底子,怎么可能会觉得痛痒呢?
小打小闹,只会是给别人挠痒痒了。
可即便如此,还是非常支持该摄影师与视觉中国硬刚,反正理在自己手里握着,既然当时视觉中国让自己赔偿8万,那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顺势提个诉讼,不仅仅赔礼道歉,暂停侵权,还得要求更高的赔偿,非法销售了自己的图片,那就得按照非法所得的,给多少倍的赔偿才行。
同时,也希望有更多同样遭遇的人团结起来,扭转这一局面。
否则,还将会重蹈覆辙,只是主角换了一下而已。
以上
强烈建议有关部门强制其改名“视觉(中国区)有限公司”。[好生气]
被它坑过的人应该找原作者告它。
某人把货卖给1,1卖给2,2卖给3,现在某人找3再收一次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