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老旧小区在2017年时提议加装电梯,而居住在3楼的郭某因异议不出资,时过境迁,如今郭某想要使用电梯并补交安装费,却遭遇其他住户的拒绝,因为当时郭某的行为导致电梯延迟一年多才安装好。
为此郭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正常使用电梯,而当地居然支持了,即便是其他住户再提出了上诉,也落得个维持原判的结果。
从我的角度看,即使法律层面,其他住户拒绝郭某使用电梯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但丝毫不影响我们从道德层面对郭某予以谴责。
因为个人的自私自利,不同意加装电梯,导致了其他住户无法正常安装电梯长达一年之久,这纯粹是坏到骨子里了。
当地以相关的规定来判决,合情合理,只是这个手段如今被心怀叵测的人使用了,让人觉得非常恶心罢了。
在这一年的时间里,给他人带来的不便,又造成了多少的损失?有没有人可以核算一下呢?难道就这一部分不应该给其他住户一定的赔偿吗?
我们的规定在保护这些人的合法权益时,是否也应该多照顾一下因为这些人的自私自利行为所带来的问题呢?
不然这就是为虎作伥,给其他人起了一个非常恶劣的榜样作用。
以后但凡是老旧的小区,又有多少人会效仿郭某的做法呢?该出钱时不出钱,还一直添堵,当真正自己需要时,就搬起这些规定来武装自己,着实让人感到不适。
万般无奈之下,我们更多的只能从道德层面谴责郭某的行为了。
说实话,这也不完全是钱的问题,想来这些住户集体提出上诉,也表明了一种态度,拒绝对这种自私自利的人说不。
只是事与愿违,结果不尽如人意罢了。
希望有的人能引以为戒,也希望能找到万全之策,让这些为了蝇头小利之人无处遁地。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