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寻是知名大作家。
他写的小说,受很多人的喜爱。
他办签售会,有人为他准备好一切,还特意嘱咐他流程。签售会还没有办,就开始催他交下一部小说的稿件。
可想而知,他写的小说,有多受欢迎。
初看《错位》时,我觉得唐寻是一个很成功的人,写的小说受欢迎,生病了有妻子陪着,很温馨,也很温暖。但看了唐寻死去的房间四周,我才懂得他一生所隐藏的秘密。
对狗“爱而不得”唐寻为什么会出现在张晴所住的城中村呢?
他是去办签售会的。
跟他确认签售会流程的那一天是端午节,签售会是端午节的后一天举办。
那么,他只可能会前提个几天去城中村,做一些准备工作。
他看见小狗“花椒”在垃圾桶旁边溜达,他是笑着迎上去的,他是伸手去抚摸花椒的头的,捋一捋花椒的毛发,给花椒喂食。
狗是很有灵性的,只有你真心对它好,它才会真心回应你。
花椒在唐寻的怀里撒娇,可见,唐寻对花椒是真心的好。
唐寻喜欢小狗。
他对花椒好,溜逗花椒,喂食花椒,都是出自于内心对小狗的喜爱之情。
花椒只是恰巧出现在了一个爱狗人士的面前,得到了唐寻的垂爱。并不是唐寻接近花椒,带有任何的目的。
因为,姜光明去走访附近村民的时候,一位阿姨对她说:
我听见狗叫了,我们附近这几家,就张晴家养狗了。
不是唐寻有意接近花椒,而是附近这几家,就只有张晴家养了狗,也就只有花椒出现在了唐寻的面前。如果换成了别的小狗,唐寻也是会对它好,会逗它,会给它喂食的。
夜雨,唐寻出去寻找灵感,碰见了张晴被害,慌乱之中,他被孙斌发现。
孙斌追出来,他和孙斌搏斗的时候,无意间把孙斌推下了水里。
张晴被勒脖子,而勒脖子的恶魔被他推进了水里。他是一个意气书生,是一个用笔杆子写尽人生的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可他用来握笔的手,如今沾染上了鲜血,他的手上有了人命。那一刻,他惊慌了,他恐惧了,他乱了,他怕了。他惊慌失措,不知如何是好,甚至他的身子,不由地颤抖起来。
这个时候,花椒跑到他的怀里,对他来说,这是莫大的安慰。
他只是看见了孙斌勒张晴的脖子,并没有具体看见,是孙斌用花椒脖子上的绳子勒的,他并不知道,花椒脖子上的绳子是作案工具。
他带走花椒,有2个点考虑。
第一点,他知道花椒的主人是张晴,而张晴,就在他眼前,被害了。花椒也就成了没家的小狗,他喜爱小狗,看不得小狗流落街头。他带走花椒,是想给花椒一个“新家”。
第二点,在他最恐惧,最惊慌的时刻,是花椒给了他一丝安慰与鼓励,他带走花椒是出于感恩。
不论是他悄悄把花椒放入袋子中入住酒店,还是花椒走丢之后,他委托江娜如果找到花椒帮着抚养,都能看得出来,他对小狗的喜爱之情。
这一辈子,他对小狗是真的喜爱。
但,他是爱而不得。
花椒在长乐寺走丢了,他临走的时候,江娜说,如果找到了会告诉他。他是这样回答的:
如果可以,我希望你帮我抚养花椒。我已经没有条件养它了。
唐寻早就知道了自己的癌症,在酒店写作的时候,他就经常咳血,他知道,自己所剩的时间,不多了。
姜光明去找杨慧的时候,问她“唐寻回来的时候,有没有带什么狗?”
杨慧是这样说的:
没有。唐寻也不养狗,因为,我对狗毛过敏。
他离开张晴所在的城中村的时候,疲累了,去河边洗脸的时候,带着花椒也洗了洗;他入住酒店,因为酒店规定不能带宠物进入,他就把花椒装在袋子里,呵护起来就像是袋子里装着几百万似的;他去长乐寺庙祭拜,路途远,可他还是要带着花椒一起。
他和杨慧没有孩子,花椒对他来说,就像是他的孩子一样。正如他自己说的那样“来的时候是一起来的,走的时候,却是一个人”,虽然花椒找不着了,但是花椒在,他这次离开,意味着什么,他最清楚不过了。
虽然花椒被独自留在这个世上,但是,这或许就是他想要的。
他病了,他即将要离开这个世界。他希望,自己有个儿子,就像花椒一样,让他对这个世界,有牵念,有舍不得,也有放不下。
但是,他终究是带着遗憾离开了。
花椒没有找到,就算找到了他也没有时间养花椒了,杨慧对狗毛过敏,是不可能养花椒的。
他和杨慧也没有孩子。
他躺在病床上,撑着最后一口气,是没有孩子来送别的。他对花椒的爱而不得,或许就是他对孩子的爱而不得吧。
对写作“得而有愧”唐寻办签售会的前一天,那个跟他确认流程的人,对他说,有几个后辈,写作的风格跟他很像,让他们来帮帮他。
他是这样说的:
你是要给我找枪手吗?我的小说,我会自己完成,不需要帮助。
唐寻对文学的热爱,很执着,也很纯粹。就像顾己鸣当初为江娜那篇《麦穗》据理力争一样,那个时候的顾己鸣,对文学也有一腔热血。他拒绝为他找枪手,他自己的小说,他自己来完成。
唐寻在文学上的成就也算很成功了,是知名的大作家,深受读者的喜爱。
他在海滨酒店写小说,熬夜写,一整宿一整宿的,江娜让他多休息,他是这样说的:
我这个年纪搞创作,写一本少一本,得多写一些。
彼时的他,已经知道了自己的时间不多了,他想要再写一些,再多写一些,再多留下一些自己在文学上的身影。这辈子,他爱的东西,有很多都没得到,唯独这文学,他爱得深切,也得到了回应。
他在海滨酒店写的小说,就是他这辈子最后的一本小说。
可,他在酒店就写了6页,就回去了。他不写了。最后一本小说,没有写完,算是莫大的遗憾了。
更遗憾的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觉得自己很无耻。
因为他在那个夜雨看见的一切,变成了他源源不断的灵感,他把看见的当做写作的素材,写了小说。可,那是别人的命啊,他明明看见了张晴被害,他明明知道警方在调查,可他却隐瞒了。因为,那个恶魔,被他推到水里,他不知道孙斌还活着,就因为这一点私心,他就这样枉顾了别人的生命,更可恶的是,知情不报也就罢了,他竟然还把这当做素材写了自己的小说,他觉得自己很无耻,对文学有深深的愧疚感。
文学是他的挚爱,可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却给挚爱带来了无限的羞愧。他爱得热烈,文学对他的回应亦是热烈,可他却在生命的最后时刻,背叛了文学,他都看不起自己。
他纠结啊,他拧巴啊,既想要多留下一些文字,又想要不愧对文学。
他死了,可他却还活在大家的心里他得了癌症,加上张晴的事情,加剧了他的病情,最后他去世了。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他把一切所见所为,告诉了杨慧,并且把自己以张晴为素材所写的6页小说给了杨慧,让她替他把这6页的文稿和事情告诉警方。
他病了,可他的病房里,只有杨慧一个人,再无其他人,哪怕再多一个人,都不曾有。
这也说明了,他对文学的热爱之心从未变质过,即便有了那6页的小说,但他最后放弃了,没有继续写,也交代了要交给警方。
正如当初写小说,对文学热爱的顾己鸣一样,成为别人的眼中钉,肉中刺,被别人嘲讽,也被别人看不起。是被孤立的。
顾己鸣成名之后,就各种应酬,他变了,变得迂腐,也变得功利,他的眼里不再对文学有着那份纯粹,而是出现了一些金钱的铜臭味。他的身边,也变得有人气起来。
顾己鸣变成了当初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身边也热闹起来。
唐寻跟顾己鸣不一样,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病房里都只有杨慧一个人,他的身边,依旧是没有人,他依旧是被“孤立”的。他没有变,一直都没有变,对文学,还一直保有最初的热情和最真的信念。
他死了,可他永远地活在大家的心里。
顾己鸣变了,虽然他没有死,但很多人的心里,他已经死了,甚至还有很多的人,期盼着他死。
唐寻这一辈子,没有孩子,得了癌症,命运对他没有任何的偏爱,甚至对他还有些残忍,年纪轻轻就没了命,该在奋斗的年纪,却被迫去跟阎王报到。可他的一生,爱文学爱得纯粹,做人做事,无愧于心,短暂的一生,也就变得有意义,变得充实。
生命,从来都不在乎长短,贵在于质量。
唐寻的生命,就很有质量,可以说是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