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公与大学士哪个地位更高、实权更大?这个问题是陕西一位读者于近日私信御史的,希望能详细写一篇清代一等公与大学士的具体差别。
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真要比较起来还是有难度的,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在里面,广义上来说,是没有具体答案的。所以只能从常规的角度出发来论证。
一等公与大学士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前者属于异姓爵位系统,后者属于品官系统,但是清代往往又是爵、职不分家,通常情况下有爵者必有官,而有官者未必有爵。
从获取的方面来说,爵位大多来源于军功,个别的出于皇帝特恩(如张廷玉、蒋廷锡等);官则大部分来源于科举或学校,总体而言,爵位的获取难度要高于官。
一等公属于异姓爵位最高等(国家制度层面是这么规定的,异姓王属于特殊情况),大学士属于文官最高品。从人数上来讲,有清一代,一等公只有33人(实封者不含追赠),大学士共有187人。由此可见,一等公的人数要远远少于大学士。
如果从33个公爵获得者的具体出身来看,他们中大多数都是八旗贵族世家,且很大一部分都与皇室有联姻,从血缘关系上来看,这些一等公爵与爱新觉罗氏家族更近,这也注定了他们的政治地位要高于大学士。
政治待遇的区别首先是品级不同。清代的品官系统分为九品十八级,一等公从制度方面来讲并没有被划入品官的行列。但因公、侯、伯三个爵位政治地位很高,所以习惯上又被定义为“超品”,列在正一品大学士之上。
之所以搞出来个超品,是皇帝有意提升因军功晋身高级爵位的政治地位,在实际的排班中,超品并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大多数情况下属于一种荣誉头衔。
其次是冠服不同。因为一等公的品级高于大学士,所以在冠服方面也体现出了差别。按照《清史稿·舆服二》的记载,民公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东珠四,上衔红宝石”;大学士朝冠“顶镂花金座,中饰东珠一,上衔红宝石”。
东珠是清代最具有政治地位的装饰品之一,是皇室的专属品,异姓爵位和品官只有极少数人才有资格享有。体现在等级上,就是东珠的装饰数量,公、侯、伯、子从四颗至一颗不等,品官中仅有文武一品的朝冠饰有一颗东珠,一品以下不得僭用。
同样一等公的朝服与大学士也不同,按规定公侯伯三个高级爵位所用的补子是一样的,形制为方补,纹样为“彩绣四爪正蟒”;大学士也是方补,但纹样却为仙鹤,明显要低上一个层次。
第三是俸禄不同。清代九品十八级,按照不同层次都有对应的俸禄,正一品的大学士年俸180两,二品155两,三品130两,等等。可以看出,品官之间俸禄出入不大。
以此类推,一等公只比大学士高一级,理论上来说差别也应该不是很大。然而实际情况是,一等公的年俸要高出大学士数倍,具体数字为700两。
一等公的年俸之所以定的如此之高,主要是因为他们都是八旗贵族出身,且爵位大多是因军功获得,皇帝有意提升他们的经济收入水平,以保证他们能过上充裕的物质生活。
此外,一等公的数量毕竟不多,就算工资给得高一点,也不会带来严重的经济压力。如果要是提升大学士的年俸,那么其他的二品、三品乃至九品等官,也都需要相应提升,这显然也是不现实的。
最后是仪仗。清代对王公品官的仪仗有一套细致而严密的规定,民公的级别和和硕额驸是一样的,具体为:红棍四,杏黄伞二,大、小青扇二,旗枪十。常日前引二人,后从八人。
大学士的仪仗等同子爵,具体为:金黄棍二、杏黄伞一,大、小青扇二,旗枪八。常日前引二人,后从八人。
不难看出,一等公的出门的仪仗排场还是要高过大学士的,因为清代的出行礼仪中,“棍”和“伞”的数量,最能体现身份。
实际权力的差别政治待遇和实权完全又是两回事,爵位只是政治荣誉,和权力是不挂钩的,只有职官才能履行国家赋予的行政事务。
前面也说了,清代的爵、职又是不分家的,所以大部分爵位获得者都会在朝中担任实职。
那么一等公一般会在朝中担任什么职务呢?这也是要区别对待的,正常情况下,凡是功封一等公者,即首次获得公爵者,此前都是朝廷大员。比如像乾隆朝的傅恒、阿桂、福康安等等。
还有一类是承袭一等公者,他们的任职差别就会很大,皇帝会根据个人能力安排不同的职务。通常情况下,承袭公爵者会在八旗系统内担任都统、副都统一类的武职官。这类承袭公爵者,实权往往不及大学士。
而要是首封一等公者,那么毫无疑问,他们不管是政治地位还是实权,都要高于大学士,多为大学士兼军机大臣,且是皇帝的心腹亲信。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就无法对比,因为他们既是一等公又是大学士。
抛开政治地位和实际权力不论,一等公按例是可以世袭罔替的,他们的子孙后代哪怕平庸无能,也能靠着祖上的爵位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这一点是大学士所无法企及的。
一等公不一定是世袭罔替的,只有顺治九年以前封的一等公才能世袭,后面的有袭爵次数规定的,不过一等公能袭爵26次,已经足够送走一个王朝了
权力大小主要还是看官职,鳌拜、和珅公爵、曾国藩侯爵、李鸿章伯爵、袁世凯没爵,可连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等王爵都不如他们权势大!
纵观中国古代史,就是一部皇权(中央集权)不断膨胀的历史,从爵位的含金量演变中就可以看出,在隋唐以前,很多封爵者都是有自己的封地、食邑的,他在自己的封地里就像是一个土皇帝,甚至还能拥有自己的城堡和部队。越是往后,封爵者就只有食禄,没有封地了,就算有封地,他对封地里的臣民也没有治理权,特别是到了清朝,几乎所有的封爵者都没有封地了(除了那些少数民族土司王公),且经济政治待遇也大为下降了,很多级别不高的封爵者还不如一个县官过得滋润。
清朝超品大员不值钱,因为被封伯爵以上均受超品待遇。而唐朝的郡王才从一品待遇。如果加衔担任刺史才是正三品。只有李世民加文官衔尚书令才是最高正二品。所以清朝超品 相当于唐朝有爵位郡国公正三品待遇而已。
鹿鼎记里讨论撤不撤藩的时候,特意说了:韦小宝虽然贵为一等鹿鼎公,但是官职太小(御前侍卫副统领),所以根本没有资格殿前议事,是康熙特许他上殿的。
感觉爵位还是最实在,只要不惹怒黄帝,可以享受终身,如果世袭罔替那就更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