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从监委“留置”情况,再看李佩霞的案例,她已被留置80多天时间,父女俩为啥未见面?在留置期间,请律师也无用,同样不可会面当事人。
▲ 《监察法》。
从“留置”看法治与人性的平衡
所谓“留置”,是2018年《监察法》出台后出现的一个新概念,也正逐渐为人们所熟知。它是监察机关在打击职务犯罪、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公正中的一项重要手段。
然而,当我们看到李佩霞的案例,被留置80多天时间,父女俩依然未见面的情况时,不禁引发了对“留置”这一措施更深层次的思考。
那么,“留置”的实施,是基于法律的严肃与公正。当被调查人涉嫌严重的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且监察机关已掌握部分证据但仍需进一步调查时,“留置”能够确保调查的顺利进行。
而它的存在,对于那些可能试图逃避法律制裁、毁灭证据、串供的违法犯罪人员来说,是一道有力的约束。这一措施体现了法律对于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彰显了法治社会的坚定决心。
然而,“留置”在维护法律尊严和公正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对被留置人员及其家属的生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就如李佩霞与其父亲长达80多天未能见面,这其中所蕴含的亲情的割裂、人性的考验,值得我们深入探讨。在追求法治的道路上,我们是否能够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也兼顾一些人性的关怀?
从法律角度来看,“留置”的程序和规定是明确且严格的。其目的在于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防止被调查人干扰调查、逃避责任。
但在实际操作中,如何更好地平衡法律的刚性与人性的柔性,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和完善的问题。
比如,在通知家属方面,虽然原则上要求在24小时内通知,但在特殊情况下的延迟通知,是否应该有更明确的标准和监督机制?如何确保这种特殊情况的判断是公正合理的,而不是被滥用已值得我们商榷?
再看留置的时间限制,虽然规定了一般不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一次,但最长不超过半年。而这一规定,在保障调查需要的同时,也应当考虑到被留置人员及其家属的心理承受能力。
长时间的留置,对于被留置人员来说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压力,对于家属来说则是无尽的担忧和焦虑。是否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适当的方式,如定期告知家属被留置人员的基本情况,来缓解这种压力?
从人性的角度出发,亲情的维系是人类社会的基本需求之一。当一个人被留置,与家人长时间分离,这种痛苦不仅仅是个人的,也是整个家庭的。
我们在强调法律权威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人性的温暖。或许可以在确保调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适当安排被留置人员与家属的短暂会面,让他们感受到法律虽然无情,但执行法律的过程可以有人情的关怀。
此外,对于“留置”期间律师的介入问题,也需要进一步的思考。目前,规定留置期间不可以会见律师,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调查的顺利进行,但也引发了对于被留置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的担忧。是否可以在调查的某些阶段,在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下,允许律师有限度地介入,为被留置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和权益保障?
▲ 李佩霞。
我们回到李佩霞的案例,80多天的留置时间,父女未能相见,这无疑是令人痛心的。但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同情和感慨上,而应该以此为契机,深入思考如何优化“留置”制度,使其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更好地体现人性的关怀。
这就需要监察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监督,共同推动法治与人性的平衡发展。
总而言之,“留置”作为监察机关的重要手段,是社会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但在实施过程中,我们要时刻牢记法律的最终目的是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的幸福生活。
只有在法治与人性之间找到了最佳的平衡点,才能让“留置”这一措施发挥出最大的效益,为建设更加公正、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听说当年军统之所一让人害怕,就是抓进去了,不让亲人进面,也不告知原因,桉件进程,最后判了几年无不告知。
要想严肃打击罪犯,多用死刑甚至满门抄斩看还有几个敢贪
怕你忍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