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也就是民间风俗,是人类社会的一种特殊文化现象。“民俗”一词最早见于我国先秦文献,如《礼记·缁衣》:“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可见,“民俗”一词是有着明确规定的。但是,从中国古典文献的研究来看,古人多用“风俗”、“习俗”等词来替代“民俗”。《汉书·地理志》中,班固对“风俗”的理解是:“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
由此可见,不论是使用“民俗”一词,还是“风俗”、“习俗”等词,其意义大致相同,都是指人民群众在现实生活中世代相传、约定俗成的社会风尚与生存模式。虽然“民俗”这个名词在我国很久以前就已存在,但其作为一个专业术语是在 1846 年,由英国民间协会创始人威廉·约翰·汤姆斯创立的。当前国外对“民俗”的界定一直存在不同的理解与争论,钟敬文先生认为“文化遗留物说”、“精神文化说”、“民间文学说”、“传统文化说”四种观点,都是从狭义上理解“民俗”,民俗文化的真正含义并未得到充分总结。
由此他将“民俗”定义为“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它不仅由广大民众所创造,同时又服务于民众的现实生活。此外,他还对“民俗”作出详细分类,包括物质民俗、精神民俗、社会组织民俗和语言民俗,指出这四大部类民俗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并随时代的发展不断更新变化。民俗早已有之,而民俗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形成于民俗之后。民俗学是一门研究民间习俗风尚的人文科学,它可以帮助人们认识民族历史与文化传统,解释并改造社会现实生活。民俗学的研究对象范围十分广泛,涉及到文化人类学、民族学、历史学、社会学等诸多领域。尽管民俗学与其他学科存在相通之处,但它又有着自身独特的研究内容与任务,包括对民俗事象的理论阐述,对民俗史、民俗志的研究,对民俗学方法论的探讨等内容。